歡迎使用《香港貨幣、銀行及金融用語匯編》。《匯編》扼要釋述與香港貨幣、銀行與金融體系有關的名詞的涵義,方便各界人士查閱。金管局會不時更新《匯編》內容。《匯編》內主要名詞均設有特別連結,方便讀者迅速連接《匯編》內相關部分,以及金管局網頁的有關內容。
使用說明
本《匯編》收錄以下兩類名詞:
為金管局負責管理的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 (CMU) 所建立的網站 https://www.cmu.org.hk/tc/,目的為提高債券市場產品及定價的透明度。銀行及金融機構可在這網上平台提供債券買賣參考價及債券相關資料,方便零售投資者參與債券市場。
指處理跨境外匯交易的全球結算及交收系統。由超過70間環球銀行及金融機構擁有的 CLS Bank International 負責該系統的運作。透過該系統,涉及合資格貨幣的外匯交易可達到同步交收,從而消除結算風險。港元為該系統的合資格貨幣。
指按照《銀行業(資本)規則》斷定認可機構的一級資本額,與該機構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業務操作風險及官方實體集中風險的風險加權數額總和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
另見 資本充足比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為提高在香港進行的人民幣交易的結算效率以及配合人民幣業務擴充後的結算需求,人民幣結算系統於2007年6月透過提升人民幣交收系統的功能而建成。人民幣結算系統採用與港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相同的基建設施,提供多項先進及精密的結算及交收功能。人民幣結算系統的主要功能包括人民幣支付項目的即時支付結算、人民幣股票的貨銀兩訖結算、人民幣/港元、美元/人民幣及歐元/人民幣的外匯交易同步交收結算,以及人民幣支票結算。這個系統還與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聯網,提供人民幣債券的貨銀兩訖結算服務及回購協議交易服務。
另見 港元結算系統(Hong Kong Dollar Clearing System),美元結算系統(US Dollar Clearing System)及歐元結算系統(Euro Clearing System)。
二級資本的作用是在認可機構已停止營運時彌補其虧損。這包括由認可機構發行並符合《銀行業(資本)規則》附表4C列載合資格準則的資本票據、因發行二級資本票據而產生的股份溢價及因認可機構的綜合銀行附屬公司發行的二級資本票據而產生,並由第三方持有的少數股東權益數額、可歸於由對認可機構持有的土地及建築物進行價值重估而產生的公平價值收益的儲備,以及一般銀行業務風險監管儲備及集體準備金。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信托於1986年8月13日成立,以管理特別行政區在《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即1985年5月27日)至1997年7月1日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期間從賣地交易所分攤的收入。自1997年7月1日特別行政區成立,土地基金信托的資產轉歸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指派財政司司長為接收、持有及管理該基金的公職人員,而該基金的資產亦成為特別行政區政府儲備的一部分。其後,臨時立法會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9條制定及通過決議,設立土地基金。在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間,土地基金在財政司司長指示下,由金管局以獨立於外匯基金的組合形式來管理。1998年11月1日起,土地基金的資產併入外匯基金,作為外匯基金投資組合的一部分來管理。由2016年1月1日起,基金的資產撥入財政儲備內名為未來基金的名義儲蓄帳目,存放於外匯基金內,力求在為期十年的投資期內爭取更高的投資回報。
另見 未來基金 (Future Fund) 。
為使儲值支付工具能使用而存放於有關持牌人或代表持牌人的另一人的按金。其法律定義,請參閱《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2條。
「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指在違反本國或本地及/或國際法例的情況下提供與大規模毀滅武器相關的資金或金融服務。此詞涵蓋的活動範圍相當廣,例如為支持開發大規模毀滅武器的活動,或與獲取擬用作製造該等武器的物料(例如兩用物品)相關的活動。
指就結算及交收金融合約的目的而介入該等合約買賣雙方之間的實體。中央交易對手方因而成為該等合約下每名賣家的買家及每名買家的賣家。
國際結算銀行轄下的委員會,其宗旨是透過制定國際標準以促進、監察及就支付、結算及交收等相關安排的安全和效率提出建議,從而保障整體經濟及金融系統的穩定。
由八間香港支付卡計劃營運機構自願聯合發布,並得到金管局認可的守則。《支付卡計劃營運機構實務守則》(《守則》)於2007年生效及於 2015 年 11 月 13 日修訂。《守則》列明卡計劃營運機構須遵守的一般原則,以促進香港支付卡的整體安全及效率,以及加強公眾對支付卡的信心。
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設立的審裁處,負責聆訊因金融管理專員的決定感到受屈的人士提出的上訴。有關決定涉及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指定、撤銷指定、發出終局性證明書或暫時吊銷或撤銷終局性證明書。審裁處由一位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均為獨立人士,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
支持資產與貨幣基礎的比率。當初設立貨幣發行局帳目時,足夠的美元資產被撥入貨幣發行局帳目,為貨幣基礎提供105%的支持(支持組合)。支持比率會因為貨幣基礎的變動、利率變動引致的重估收益或虧損,以及淨利息收入的影響而升跌。淨利息收入指來自美元資產的利息收益超過就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支付的利息的數額。在聯繫匯率制度下,雖然已指定一批外匯基金資產為支持組合,但所有外匯基金資產均可用作支持港元匯率。
根據財政司司長於2000年1月批准的新安排,若支持比率達到112.5%(觸發上限),便會把資產從支持組合轉移至外匯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從而把支持比率調低至110%。相反,若支持比率降至低於105%(觸發下限),便會把投資組合的資產注入支持組合,使比率回升至107.5%。這項措施一方面可以提高過剩資產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又可確保支持組合有足夠的流動資產。
另見 支持資產/支持組合 (Backing Assets/Backing Portfolio)。
外匯基金中指定用作支持貨幣基礎的一批美元資產。1999年3月以來,金管局每月公布貨幣發行局帳目的報表,列出支持資產及貨幣基礎的價值。
另見 支持比率 (Backing Ratio),投資組合 (Investment Portfolio),長期增長組合 (Long-Term Growth Portfolio),策略性資產組合 (Strategic Portfolio)及外匯儲備 (foreign currency reserves)。
本港全部零售銀行及所有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成員機構於2013年10月及2017年6月分別簽署了《公平待客約章》和《私人財富管理行業公平待客約章》,表明業界不但承諾公平待客,還會強化銀行內各階層在整個與客戶業務來往的過程中的公平待客文化。
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在2000年展開一項行動,識別因其規則及慣例不足,以致妨礙國際合作打擊清洗黑錢活動的國家及地區。這些國家及地區被稱為「不合作國家及地區」。該組織在其經修訂的40項建議中頒布,金融機構應特別留意與來自沒有實施或沒有充分實施其建議的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包括公司及金融機構)所作的業務關係及交易。由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期間,該組織合共識別了23個不合作國家及地區,其中20個國家及地區在打擊清洗黑錢的措施方面取得重大進步後,已於2005年6月從不合作國家及地區名單上除名。
一個廣泛被使用的指標,用於衡量長期投資的表現,其計算考慮了投資期內的所有現金流(包括投入與收益)的時間值因素。
透過法定程序,撇減或取消瀕臨倒閉機構的若干負債,或將該等負債轉換為股本或作出修改,以吸收該機構的虧損,並恢復其資本,其目的是使該機構能夠在合理時間內持續經營業務,以及維持市場對它的信心。這是《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下的其中一項穩定措施。
計算信用風險的最低資本要求的其中一種方法。根據這方法,認可機構將可運用其內部評級系統的某些出項來計算其必須持有的監管資本,但前題是認可機構能令監管機構信納其系統符合最低規定,並獲監管機構批准予以使用IRB計算法。
另見 基本計算法 (basic approach)及標準(信用風險)計算法 (standardized (credit risk) approach)。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推出的監管改革方案,內容包括(i)多項提升國際監管資本標準的措施,以及 (ii)全新的國際流動性標準,以加強銀行及銀行體系應對金融體系受壓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