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值支付工具指可儲存金錢價值的工具,而且該工具可用作就貨品及服務付款及/或付款給另一人(即個人對個人(P2P)付款)。
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條例》」),金融管理專員負責香港的儲值支付工具牌的發牌及監管。
每家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都有獨特牌照號碼,如有需要,可查閱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紀錄冊。
小心保管電子錢包、預付卡及密碼。
切勿披露機密資料。
查閱交易紀錄,留意是否有未經授權交易。
如你使用由營運商提供不受香港發牌制度規管的電子錢包或預付卡,你的權益可能不受保障。
了解電子錢包及預付卡的條款及條件,留意收費、私隱政策及用戶權利與責任。如有需要,可向營運商查詢。
因應預計使用情況,精明管理儲值金額。
多用途儲值支付工具大致可分為實體形式儲值支付工具(如預付卡)和非實體形式的儲值支付工具(如網絡形式的電子錢包)。
多用途儲值支付工具可儲存價值,並可用作就發行人及願意接受有關工具作付款的第三方提供的貨品或服務付款,及/或進行P2P付款。該等工具須遵守金管局的發牌制度。
單用途儲值支付工具只可用作就發行人提供的貨品或服務付款,該等工具不屬金管局儲值支付工具發牌制度的規管範圍。單用途儲值支付工具基本上是使用者與發行機構之間的預付合約。
至於非儲值支付工具,例如信用卡及Apple Pay等,沒有儲值功能,這類工具亦不屬金管局儲值支付工具發牌制度的規管範圍,毋需向金管局申領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演講辭
匯思
小森阿四專欄
《季報》文章
閣下如就儲值支付工具的監管有任何查詢,請聯絡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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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熱線: | (852) 2878 1188 |
電子郵箱: | SVFComplaintEnquiry@hkma.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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