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一個謹慎的銀行客戶,在申請私人貸款時,請緊記以下「錦囊」﹕



銀行提供的私人貸款產品,主要為無抵押貸款,即銀行在批出貸款時,並無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資產作為貸款的抵押品。所以,相對有抵押貸款(如樓宇按揭),無抵押貸款通常利息較高,而貸款年期則會較短。
在批核私人貸款申請時,銀行會考慮申請人的背景、工作、收入、財政狀況及信貸紀錄。
現時,私人貸款產品主要分為「分期貸款」和「循環貸款」兩類:
「分期貸款」
按貸款金額計算全期利息,一般會以「每月平息」計算。借款人按與銀行協定的利息、期數及金額,每月作等額還款。
「循環貸款」
按已動用的貸款金額逐日計算利息。借款人可按需要隨時提取全部或部分貸款,及償還全部或部分欠款。每次還款後,可動用的信貸額會自動回升,讓借款人循環使用。在一般情況下,循環貸款都設有每月最低還款額。此外,銀行亦會定期檢討借款人的還款紀錄而調整貸款的利率及/或貸款額。

個別銀行會以不同的方法分攤每月還款金額中的利息及本金。以下的例子顯示在銀行使用「78法則」下全期利息如何按月攤分:
借款200,000港元分12個月還款,每月平息率為0.31%
每月利息 = 200,000港元 x 0.31% = 620港元
全期利息 = 620港元 x 12(還款期數) = 7,440港元
每月還款額 = (200,000港元 + 7,440港元) / 12(還款期數) = 17,287港元
以「78法則」攤分的每月利息 =
計算如下:
| 利息 | 償還本金 | |
|---|---|---|
| 首月 | 7,440港元 x 12 / 78 = 1,145港元 | 17,287港元 - 1,145港元 = 16,142港元 |
| 次月 | 7,440港元 x 11/ 78 = 1,049港元 | 17,287港元 - 1,049港元 = 16,238港元 |
|
. . . |
||
| 第十一月 | 7,440港元 x 2 / 78 = 191港元 | 17,287港元 - 191港元 = 17,096港元 |
| 第十二月 | 7,440港元 x 1 / 78 = 95港元 | 17,287港元 - 95港元 = 17,192港元 |
以上例子可見,全期約三成的利息已在首兩個月的還款中攤分。
「78法則」同樣適用於其他貸款期。對於 24 個月貸款,從 1 到 24 的總和為 300 (24+23+22+21+20…+1=300)。總利息的24/300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攤分,總利息的23/300作為第二個月的利息攤分,如此類推,直到最後第24個月的總利息攤分是1/300。
同樣地,對於 36 個月貸款,從 1 到36 的總和為 666 (36+35+34+33+32…+1=666)。總利息的36/666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攤分,總利息的35/666作為第二個月的利息攤分,如此類推,直到最後總利息的1/666作為第36個月的利息攤分。

市面上有很多借貸產品,例如私人貸款、稅務貸款等。在使用借貸產品時,請緊記以下「錦囊」﹕




債務問題的跡象
債務問題通常都是有跡可尋的,如果你發現自己有債務問題,應盡快處理,以免問題日益惡化。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債務問題早期跡象:
應對債務問題
一般而言,如果你在償還銀行貸款方面遇到確實的困難,你應該儘快聯絡你的債權機構討論有關問題。尋求一個解決方案,例如延長還款期或延期還款,將符合你和債權機構雙方的共同利益。若你的貸款涉及多個債權機構,「綜合債務紓緩計劃」可能是解決你的債務問題的方法之一。現時,所有從事個人無抵押信貸業務的零售銀行(包括數字銀行),以及主要的持牌放債人均已參與「綜合債務紓緩計劃」。他們將合作嘗試為你訂立一個切實可行的債務重整方案。
「綜合債務紓緩計劃」可助你:
你亦可參考《消費者指南 — 綜合債務紓緩計劃簡介》和《穩健理財小冊子》以獲取更多資訊。
請儘快聯絡你的債權機構以了解你的選項。破產雖屬其中一個選項,但其影響深遠,須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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