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的一部分。金管局的日常運作,在金融管理專員所獲賦予或轉授的法定權力範圍內高度自主,並輔以高度問責性和透明度。
作為香港的中央銀行機構,金管局一直致力維持高水平的機構管治,並深信良好的管治對維持及維護公眾對金管局就履行其法定職責的信任和信心至為重要。為實踐此承諾,金管局:
金融管理專員根據《外匯基金條例》委任,以協助財政司司長執行該條例授予的職能,以及執行其他條例及財政司司長所指定的職能。金融管理專員的辦公室稱為金管局,金融管理專員即為金管局的總裁。
金融管理專員的權力、職能及責任由《外匯基金條例》、《銀行業條例》、《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存款保障計劃條例》、《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及其他有關條例明文規定。
財政司司長與金融管理專員於2003年6月25日的互換函件,列載彼此職能與責任的分配,亦披露財政司司長將若干權力轉授金融管理專員。
金融管理專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因此金管局透過財政司司長向公眾負責;而由於金融管理專員的職權由立法會通過的法律制訂,因此金管局亦透過立法會向公眾負責。
金管局總裁承諾每年3次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報金管局各項工作和政策,並回答有關查詢。金管局代表亦會不時出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和小組委員會闡釋及商討特別事項,並協助議員審閱條例草案。
運作監控
作為風險管理的第一度防線,所有部門和分處均有責任評估風險,並就金管局日常運作的工作流程制定適當的監控措施。
機構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亦在機構層面進行。由金管局總裁擔任主席的風險委員會,是機構風險管理架構的基石之一。
風險委員會上報告和商討由各部門識別出來的潛在和新生風險,以及其監控措施和緩解策略是否充足,並由該會定出適當的跟進行動。
內部審核
金管局內部審核處獨立評估不同部門的監控措施、風險管理及管治程序是否足夠及具成效,並提出改善建議。
「行為守則」就員工的道德與法律責任提供指引,以確保所有職級員工的行為均符合指定標準。
公眾及消費者教育
金管局設有資訊中心,並舉辦公眾教育活動,讓公眾更了解金管局的工作,以及貨幣和銀行業的課題。金管局網站上的智醒消費者專欄為公眾提供使用銀行及相關產品和服務的資訊和精明貼士。
查詢和投訴處理
金管局極為重視公眾查詢和投訴,並設立專門的公眾查詢服務,處理由不同渠道收到的查詢。而有關投訴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的程序,分別在金管局網站上清楚列明。
媒體及社交媒體
金管局透過各種形式的公開媒體活動,與傳媒保持緊密聯繫,以提高金管局的透明度,並增進公眾對其政策和工作的了解。金管局亦利用社交媒體平台,加強在數碼化時代與公眾的溝通。
業界指引及諮詢
金管局透過通告、常見問題及其他渠道,與業界就監管標準保持密切溝通,並提供指引。在制定法規和標準之前,金管局亦會按需要進行公眾諮詢,以便將建議目的傳達給業界,並徵詢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