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不應倉卒進行投資,而應在作出投資決定前確保了解投資的性質和風險,以及有能力承擔潛在損失。以下是一些「智醒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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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地提供必要資料(例如投資目標、投資經驗及知識、財政狀況、投資期等),並妥善地與銀行完成客戶風險狀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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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時間細閱產品文件,例如發售章程,以了解清楚產品的特點及風險,而不要單倚靠推廣資料及/或僅提供重點的重要資料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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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留意潛在回報及過往表現,亦要留意產品特點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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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向銀行提問及要求澄清。確定完全了解投資產品的特點及風險,選擇切合你個人狀況的產品。應分散投資以避免過度集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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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以自行購買的方式投資簡單產品而不涉及任何由銀行作出的招攬或建議行為時,你須為自己的投資決定負責。應注意簡單產品不一定代表風險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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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i)銀行招攬或建議的產品,或(ii)複雜產品(例如複雜債券及包含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了解產品為何及如何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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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及行使你的權利。舉例來說,對某些缺乏有關產品經驗的投資者,至少有兩日時間的冷靜期,考慮沒有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衍生產品(投資基金除外)及沒有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而具有某些特點(可延遲到期日、具有彌補虧損特點、可交換、及/或可換股)的債務票據是否適合自己。弱勢社群客戶可選擇帶同一名親友見證投資產品的銷售程序,及/或由多一名銀行前線員工處理銷售投資產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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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銀行介紹同樣適合你的替代投資產品,讓你有更多的選擇以供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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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署任何文件(例如進行風險錯配交易的確認書)前確保了解有關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