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統

支付系統是金融基建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用作進行銀行同業資金轉撥。香港的支付系統可進行港元、美元、歐元及人民幣的銀行同業資金轉撥。這些支付系統由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運作,提供各種銀行同業結算及交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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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元 RTGS 系統

    港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RTGS系統)(又稱港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於1996年推出,讓港元銀行同業支付交易以安全及高效率的方式交收。銀行同業支付交易在金管局所設的帳冊上以持續方式逐筆交收,而不是淨額處理。除交收銀行之間的大額支付項目外,該系統亦處理批量結算及交收,包括支票、股票相關支付項目及其他小額批量電子支付項目,如「易辦事」、自動記帳與扣帳交易,以及自動櫃員機轉帳。除提供銀行同業支付服務外,港元RTGS系統亦處理金管局的貨幣操作涉及的支付程序。

    港元RTGS系統採取單層式成員制。根據《外匯基金條例》,香港持牌銀行必須加入港元RTGS系統,並於金管局開設港元交收戶口。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亦可向金管局申請使用該系統,有關申請將依照金管局於1999年12月29日2000年5月19日「使用即時支付結算系統」通告(英文版本)內所載的使用準則審理。金管局一直致力消除外匯交易的交收風險,並於2004年底在財政司司長批准下容許CLS Bank International有限度地使用該系統,藉此使港元納入Continuous Linked Settlement系統的貨幣行列之中,使其可與相關貨幣進行外匯交易同步交收。

    港元 RTGS 系統的披露框架

    國際結算銀行轄下的支付及金融基建委員會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已就其金融市場基建原則(英文版本)聯合發出一套披露框架及評估方法(英文版本),作為適用於金融市場基建的最新國際標準。

    披露框架(英文版本)旨在促進金融市場基建進行貫徹及全面的公開披露,以符合金融市場基建原則的要求。港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須遵守該披露框架,有關港元即時支付結算系統的披露報告亦按照披露框架所載披露範本完成。

  • 美元 RTGS 系統

    美元RTGS系統(又稱美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在2000年8月推出,結算機構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美元RTGS系統不僅以即時支付結算的方式處理美元銀行同業支付交易,亦處理美元支票及股票相關支付的批量結算及交收。

    香港銀行有權使用該系統,並可向結算機構申請成為直接成員,亦可透過由直接成員交收其支付項目的方式申請成為間接成員。其他金融機構若擬參與,須經金管局及結算機構審批。

  • 歐元 RTGS 系統

    歐元RTGS系統(又稱歐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於2003年4月推出,由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擔任結算機構。

    香港銀行有權使用該系統,並可向結算機構申請成為直接成員,亦可透過由直接成員交收其支付項目的方式申請成為間接成員。其他金融機構若擬參與,須經金管局及結算機構審批。

  • 人民幣 RTGS 系統

    人民幣RTGS系統(又稱人民幣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於2007年6月透過提升人民幣交收系統的功能而成,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擔任清算行。清算行於中國人民銀行設有交收帳戶,並為中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的成員。因此從技術層面而言香港的人民幣RTGS系統可視為中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延伸,但受香港法例監管。人民幣RTGS系統不但以即時支付結算方式處理銀行同業人民幣支付項目,亦處理人民幣批量結算及交收支付項目,功能類似港元RTGS系統。

    香港及境外銀行均可於清算行開設人民幣交收戶口,以直接加入該系統。境外銀行及金融機構亦可選擇透過香港的直接成員交收其支付項目,藉此間接加入該系統。香港銀行可向清算行申請直接加入該系統,其他金融機構若擬參與則須經金管局及清算行審批。

  • 香港支付系統的參與機構

    下述參與機構名單載於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網站

    • 港元支付系統參與機構名單
    • 美元支付系統參與機構名單
    • 歐元支付系統參與機構名單
    • 人民幣支付系統參與機構名單
    • 所有參與香港支付系統的機構名單
  • 支付系統的特點

    即時支付結算

    在1996年推出RTGS系統前,銀行須透過淨額方式交收彼此間的支付交易。然而,這種淨額方式並不是強制性的,亦並非如債務淨額處理般有正式的法律制度支持。每家銀行在每個營業日結束時只向參與系統的所有其他銀行支付(或收取)所欠的(或應收的)淨數。淨額交收安排令銀行面對系統性風險,因為若一間銀行於營業日結束時未能支付有關數額,其他銀行便可能面對突如其來的支付責任,以致觸發連鎖式的違約事件。

    在RTGS系統下,大額銀行同業支付交易持續透過銀行在結算機構所設的交收戶口逐筆處理。由於這些支付交易於營業時間內逐筆交收,因日終淨額交收引起的系統性交收風險得以消除。

    與淨額交收相比,即時支付結算令銀行需要準備較多流動資金以應付日間的交收需要。本港銀行可憑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與金管局進行即日回購協議,以獲取即日的免息流動資金。

    外匯交易同步交收

    「外匯交易同步交收」是為外匯交易提供交收服務的機制,涉及的兩種貨幣的支付程序於同一時間完成。本港的港元、美元、歐元及人民幣RTGS系統互為相連,讓銀行可以同步交收方式交收美元與港元、美元與人民幣、歐元與美元、歐元與港元、歐元與人民幣,以及人民幣與港元的外匯交易。同步交收服務大大提高交收效率,並消除因交易時差及不同時區所引起的交收風險。

    交收終局性

    經港元、美元、歐元及人民幣RTGS系統進行的交易交收是最終及不可撤回的。《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已為這項交收終局性提供保障,使其免受破產法例或其他法例影響。

    節省流動資金的工具

    過去多年來,金管局推出多項優化RTGS系統的措施,使支付流程更暢順,以及讓銀行更有效率地運用流動資金。這些措施包括:

     

修訂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