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於2012年6月推出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目的是為了應付離岸人民幣市場可能出現短期流動資金緊張的情況。因應運作經驗以及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發展,金管局其後陸續推出多項優化措施。
金管局歡迎銀行使用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以應付短期資金需求。目前,銀行可以透過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從金管局獲得:
金管局於2014年10月推出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安排。現時有十一家銀行被指定為一級流動性提供行。這些一級流動性提供行承諾在香港擴大離岸人民幣市場的莊家活動,以及利用香港平台來推廣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金管局則為各一級流動性提供行提供人民幣回購協議安排,讓他們在擴展離岸人民幣市場的莊家活動及其他業務時能更有效管理流動性。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可以通過回購協議安排從金管局獲得日間或隔夜人民幣資金,有關回購協議安排的條款與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的條款相同。
金管局於2025年2月宣布推出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為銀行提供穩定及成本較低的資金來源,支持銀行向企業提供人民幣貿易融資服務。該安排總額度為1,000億元人民幣,金管局現時可以向銀行提供為期 1 個月、3 個月和 6 個月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利息將參考在岸利率加上點差。此安排保留了金管局現行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下以債券作有期回購抵押的交易方式,並新增貨幣互換交易方式,銀行可以選擇用港元資金向金管局掉期人民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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