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及一級流動性提供行

金管局於2012年6月推出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目的是為了應付離岸人民幣市場可能出現短期流動資金緊張的情況。因應運作經驗以及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發展,金管局其後陸續推出多項優化措施。

金管局歡迎銀行使用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以應付短期資金需求。目前,銀行可以透過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從金管局獲得:

  • 即日交收隔夜人民幣資金;
  • 翌日交收的1天期限人民幣資金;
  • 翌日交收的1星期期限人民幣資金;及
  • 日間人民幣流動資金。

金管局於2014年10月推出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安排。現時有九家銀行被指定為一級流動性提供行。這些一級流動性提供行承諾在香港擴大離岸人民幣市場的莊家活動,以及利用香港平台來推廣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金管局則為各一級流動性提供行提供20億元人民幣回購協議安排,讓他們在擴展離岸人民幣市場的莊家活動及其他業務時能更有效管理流動性。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可以通過回購協議安排從金管局獲得日間或隔夜人民幣資金,有關回購協議安排的條款與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的條款相同。

修訂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