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工具结算系统

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

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系统)于1990年设立,为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提供电脑化结算交收服务。1993年12月,金管局将这项服务推扩至其他港元债券,为港元债券提供高效率、安全及方便的结算托管系统。自1994年12月起,CMU系统逐步与区内及国际系统建立联网,藉此让海外投资者参与港元债券市场,有助向海外投资者推广港元债券。

CMU系统在1996年1月将服务进一步推扩至非港元债券,并于1996年12月与港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系统)联网,为系统成员提供即时及日终货银两讫(DvP)结算服务。其后,CMU系统又分别于2000年12月、2003年4月及2006年3月与美元、欧元及人民币RTGS系统联网,为债券提供即时DvP结算服务,并为香港的美元、欧元及人民币支付结算系统提供即日及隔夜回购设施。

CMU网站

CMU网站(原债券报价网站)已于 2022 年 7 月进行优化并重新推出,以为业界和公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方式来查閲债券市场资讯和 CMU 服务资料。 优化后的 CMU 网站还提供债务工具和会员搜索服务,协助 CMU 参与者提高日常运作效率。

主要服务范围

CMU系统除了为其成员提供证券转拨服务外,其服务范围亦包括以下各项:

  • 抵押品管理系统
    • 港元、美元、欧元及人民币的自动回购机制(即日及隔夜)
    • 支持债券一级发行的抵押贷款服务
    • 银行与银行之间之回购服务
  • 证券借贷服务
    • 为私营机构发行的债券提供证券借贷计划
  •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市场庄家制度
  •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发行计划
  • 作为政府债券及公营机构发行的债券的经办人、托管人、代理及营运机构
  • 为存放于CMU系统的所有港元、美元、欧元及人民币债券提供即时及日终DvP结算服务
  • 透过区内中央证券托管机构及国际中央证券托管机构进行跨境DvP结算交收
  • 其他托管服务
    • 支付代理
    • 债券存放
    • 投标配发
  • 企业行动服务
  • 投资基金指令传递及交收服务

交收终局性

经CMU系统进行交收的债券是最终及不可撤回的。《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已为这项交收终局性提供保障,使其免受破产法例或其他法例影响。

支持债券一级发行的抵押贷款服务

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推出的抵押贷款服务针对CMU 参与者于一级市场债券发行时产生的流动性需求提供支持。 此服务涵盖港元、美元、欧元及人民币贷款,而且免除即日回购服务的收费。 借款额上限为债券发行规模,以回购形式安排。

CMU债券投标平台

除了为二级市场债券交易提供结算交收服务,CMU亦提供债券投标平台让发行人以招标方式在香港发行债券。201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首次采用CMU债券投标平台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自此,财政部每年都采用此CMU服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从2018年11月起,中国人民银行亦透过CMU的债券投标平台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

以外汇基金票据/债券作为股票期权及期货的保证金抵押品

为加强市场人士在股票期权与期货交易方面的流动资金管理,CMU系统设立机制,让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可运用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作为买卖股票期权及期货的通用保证金抵押品。经金管局批准后,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于1999年3月成为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认可交易商。

CMU系统基金指令传递及交收服务

CMU系统基金指令传递及交收服务在2009年8月推出,为香港及区内作为投资基金分销商、托管人、经理人及机构投资者的CMU系统成员提供一个统一的平台,以处理投资基金交易。服务的运作范围包括:

  • 处理投资基金的认购、赎回及转换指令
  • 编制相应的确认及付款指示
  • 提供定期报表
  • 提供投资基金结算及托管服务
  • 跨境基金互认安排的操作窗口

CMU 系统的披露框架

国际结算银行辖下的支付及金融基建委员会(前身为支付及市场基建委员会)与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已就其金融市场基建原则于2012年4月联合发出一套披露框架及评估方法(英文版本),作为适用于金融市场基建的最新国际标准。

披露框架(英文版本)旨在促进金融市场基建进行贯彻及全面的公开披露,以符合金融市场基建原则的要求(英文版本)。CMU须遵守该披露框架,有关CMU的披露报告亦按照披露框架所载披露范本完成。

以上资料为上一个营业日的资料。

*这些资料于CMU 网站上每个营业日更新 4 次。请按此浏览CMU网站并获取最新资讯。

修订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