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时内地法规,香港居民在内地用于旅游、商务、留学、日常生活、赡家等支出一般来说可以通过银行办理跨境汇款。常见例子包括交通、饮食、住宿、购物和缴付服务费用(例如装修开支、旅游开支、学费、医疗费用)等。不过,这些汇款不可用于投资内地金融产品。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相关的跨境汇款亦有特别安排。
如选用人民币进行汇款,在现行安排下香港居民每人每日有8万元人民币额度,在额度内可通过香港银行向自己在内地的同名个人账户汇入人民币资金,资金用途需要符合上述第一段的相关规定。应留意的是,一些内地收款银行可能会因内部合规管理等原因,对连续多天发生于同一收款账户的大额汇入交易进行额外的核查。如香港居民打算通过这项安排短期内多天进行大额汇款到内地,建议可事前向收款行进行具体业务咨询。
此外,对于符合上述第一段的人民币汇款需求,政策上亦容许香港居民在银行直接办理汇款到内地的业务,不占用每人每日8万元人民币额度,但内地收款人需按内地收款银行要求提供证明汇款业务真实合规的材料进行核实。建议汇款人在进行汇款前,先向香港的汇款银行和内地的收款银行进行业务查询。
如选用其他非人民币币种(包括港元),以上提到的同名、每日额度限制不适用,但资金用途亦需要符合上述第一段的相关规定。收款人每人每年有等值5万美元的结汇便利化额度,在这个额度内,收款人可按较简便的程序,凭身份证明文件便可在内地收款银行将款项兑换成人民币并使用,无需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收款人选择不占用便利化额度、这个额度用尽或金额超过便利化额度,收款人需向内地银行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此外,对于一些金额较大但符合资格的交易 ,例如缴交学费、医疗开支等,部分机构或服务供应者或会有特设的跨境收款方式和指引,建议汇款前可向该类机构进行查询。
与大湾区购房相关的跨境汇款安排请参阅下列相关问题。
个别在港营运的储值支付工具(包括电子钱包)现时有为用户提供跨境个人汇款服务。这些储值支付工具根据账户认证级别,设有不同的额度(例如:按每笔、每天、每月或每年设定上限),并须符合相关的汇款要求(例如:本人同名的薪酬汇款、亲属赡家汇款、购物或缴费等)。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香港居民在内地消费,目前香港居民可利用其香港电子钱包在内地大部分商户消费。此外,现时香港居民亦可在内地使用更多元化的电子支付方式,如中国内地以外发行的银行卡(外卡)、已绑定外卡的内地电子钱包等。但需留意,目前绑定外卡的内地移动支付工具,不支持个人跨境转账。
内地金融管理部门于2024年初推出汇款便利化安排,为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提供稳妥的安排,将购房相关款项通过两地银行体系汇入内地。目前大部分香港零售银行已经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操作流程可向银行查询。
内地相关法规准许个人合法合规的薪酬收入从境外汇入内地。对于在香港工作的内地居民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汇款,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理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目前部分香港银行、储值支付工具针对此类需求有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具体服务可向有关银行、储值支付工具查询。
根据内地相关法规规定,一般来说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金过境,每人每次上限为2万元人民币;携带外币过境,每人每次可携带金额上限为等值5,000美元,无需向海关申报。
根据香港相关法规规定,抵港人士如管有总值高于12万港元的现金类物品,须使用红绿通道系统下的红通道向海关人员作出书面申报。
现时内地法规原则上允许香港居民将符合条件的款项在内地银行办理汇款至香港。一些例子包括:
关于在办理汇款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要求(如有)、汇款币种限制及其他具体要求,汇款人可向内地银行查询。
简单来说,内地居民享有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购汇便利化额度。在便利化额度内,可凭身份证明文件在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兑换外币并汇出。额度内的购汇资金一般仅可用于消费性支出。若选择不占用或超过便利化额度,可凭真实性材料证明汇款用于符合规定的支出,例如旅游消费、留学学费和生活费、境外就医费用等,银行审核后办理。
内地居民持内地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名下所有内地银行卡合计每年不得超过等值 10 万元人民币,每日不得超过等值 1万人民币。
内地居民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支出,均可以境外刷卡支付(包括扣账卡和信用卡) 或使用移动支付。这些支付方式不会占用个人结售汇年度便利化额度,也不受境外提取现金额度影响。
前列大湾区购房相关的跨境汇款问题介绍了针对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的汇款便利化政策安排。简单来说,A女士可选择先将资金汇款至内地同名个人账户,再转账到发展商/卖方账户,也可选择直接跨境汇至发展商/卖方账户。
在进行汇款前,A女士应先同发展商/卖方协商好付款方式,并准备好交易证明文件及发展商/卖方的收款账户资料。同时,A女士也应向香港办理汇款的银行充分了解相关汇款服务的细节要求和条款。目前大部分香港零售银行已经可以提供跨境购房汇款服务,但在处理流程、适用交易范围、收费、证明材料要求等方面或会因银行而异。此外,如果A女士打算先将资金汇至内地同名个人账户,较稳妥的做法是事前与该账户所在的内地银行分行进行沟通,确保资金可顺畅入账。
购买物业的付款流程因交易情况而异,视乎交易性质(一手或二手楼)、是否使用按揭、发展商/卖方提供的付款方式等。 因此,建议打算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的香港市民从香港汇款前,先与楼宇交易的各方(例如:发展商/卖方、两地银行)充分了解和沟通。从实践经验来看,两地银行处理涉及金额较大的跨境汇款或需时进行核实,A女士应预留充裕时间完成汇款,也可以同发展商/卖方安排一个比较松动的付款期限。
装修费用和购买家具的开支均属于消费性支出,目前政策支持相关跨境汇款。A女士应事先与装修公司或商户洽商合适的支付安排。
若部分支出金额不大,目前内地商户一般都会接受不同的支付方式。除了现金,也接受手机支付(内地移动支付工具或香港电子钱包)、信用卡、扣账卡等。A女士可考虑采用这些支付方式。
如支出所涉金额较大,装修公司接受银行入账方式付款,A女士可先从香港将人民币汇款至内地同名个人账户,再转账至装修公司。通过这个方式的跨境汇款受限于每人每日8万元人民币额度。由于这个场景所涉的金额需要数天才能完成全数交易,若A女士打算连续多天进行汇款,宜先向内地收款银行进行业务咨询,了解会否被要求额外核查或需提供用途证明材料,以满足银行自身制定的合规管理程序。A女士亦可向内地收款银行提供装修合同等真实性材料以个人账户接收装修款后,再汇入内地装修公司账户。
此外,A女士也可以港币进行跨境汇款到个人账户,金额在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结汇便利化额度内的,无需提供证明资金交易用途的材料,便可在内地收款银行将款项兑换成人民币,再转账至装修公司;如单笔结汇金额超过便利化额度,A女士则需要在内地收款银行出示交易证明材料(例如单据、装修合同),并将结汇后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拨至装修公司。A女士如要将款项直接跨境汇到装修公司的账户,由于装修公司作为内地收款人需提供装修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供内地收款银行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建议预先向装修公司确认是否能接受跨境汇款形式的付款方式。
其他金额较大的消费性支出也适用于上述安排。
A女士除了可选择到内地缴费点亲自缴费,在内地银行办理自动扣款外,也可选择通过内地移动支付工具(包括电子钱包)的内置小程式进行缴费。
对于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他们除了可以选择亲身到内地银行分行开户,现时数家香港银行也有提供见证开户服务,让香港人可以身处香港开立内地个人银行户口。这些通过见证开户方式开立的内地银行账户,可用于办理自动扣款,也可以绑定内地移动支付工具。另外,部分内地移动支付工具也可以绑定中国内地以外发行的银行卡。
另外,电子账单及缴费服务平台(EBPP)支援香港银行客户透过网上或手机平台,查阅和支付不同类型的账单。现时参与这个平台的商户包括某些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供水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香港银行客户可透过网上或手机银行直接向这些参与商户缴费。此外,个别香港银行亦有推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办理内地缴费服务。对于EBPP或个别银行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建议A女士向有关银行作进一步查询。有关EBPP的资料和参与商户名单,可浏览网址:https://www.hkicl.com.hk/chi/information_centre/ebpp/ebpp-form.php。
(一) 乘搭公共交通、打车;
(二) 支付餐饮、服务、门票等费用;
(三) 与亲友食饭、消闲、参观景点「夹钱」;
(四) 新年派利是或参加婚宴做人情
以场景(一)和(二)为例的小额消费性支付,香港或内地的电子钱包是较便利的选项。目前内地的主要电子钱包除了可以绑定内地银行账户,亦支援绑定中国内地以外发行的银行卡(外卡)。不少内地商户也接受以外卡付款。八达通全国通卡可以在内地三百多个城市乘搭公共交通。另外,亦可以考虑使用数字人民币在内地试点城市作跨境零售支付。
以场景(三)至(四)为例的小额转账,可以选择使用内地银行或内地移动支付工具转账。内地移动支付工具需绑定内地银行账户或有余额才可以使用转账功能。若仅绑定外卡,目前暂未开放个人转账交易。
在缴交学费方面,C女士可以先向相关院校了解是否有跨境缴费的安排。如有,C女士可考虑按照相关安排直接向学校缴费。如C女士打算通过自己在内地的账户转账,可以利用香港居民的人民币汇款安排(即每人每日可向内地同名账户汇款8万元人民币),先汇往内地同名个人账户再于内地转账至院校。跨境汇款以港币进行亦可,内地提供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结汇便利化额度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在额度内无需提供证明资金交易用途的材料。如C女士选择不占用便利化额度或超过便利化结汇额度的,C女士可向内地收款银行提供交易真实性材料办理汇款。
在生活费方面,C女士可利用以上人民币或港币汇款安排进行汇款,之后再于内地转账给女儿。如果女儿持有内地移动支付工具账户,C女士也可以利用内地移动支付工具转账或香港电子钱包汇款给女儿,但需留意未满18岁用户使用内地移动支付工具,功能可能有一定限制,详情可留意各移动支付工具的条款和细则。
如汇款金额相对较小(例如:涉每月数千港元),目前市场上一些香港电子钱包所提供的汇款产品是D先生可考虑方案之一。这些产品的汇款额度、功能限制视乎用户认证级别、充值方式设定等因素而异,内地收款方的到账安排亦会因汇款产品而异。详情可留意各汇款产品的条款和细则。
D先生也可选择在银行以港币进行跨境汇款。作为内地收款的一方,D先生父亲收款后兑换成人民币,会占用他个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结汇便利化额度。若超过额度,D先生父亲需向内地银行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D先生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才可以将款项兑换成人民币及使用。
D先生也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汇款,可利用香港居民的人民币汇款安排,先汇往内地同名个人账户再转账给父亲,亦可选择向银行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有关真实性材料汇款至父亲在内地的银行账户。具体要求建议预先向内地收款银行查询。
除一般汇款以外,E女士可以在香港银行订立汇款的常行指示,将每月津贴汇出至指定的内地银行账户。目前部分香港的银行提供以邮递等遥距方式授权银行办理汇款安排,方便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的受惠人在无需亲自回港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向银行订立汇款的常行指示。
此外,E女士可以使用香港银行发出的扣账卡在内地柜员机提款。香港各间银行已设立特别安排,支持内地柜员机提款服务,让长者不必亲自返港,都可以经银行以不同的方式(包括银行热线电话),启用香港银行发出的提款卡(包括扣账卡及具备提款功能的信用卡)在内地柜员机提款的功能。
目前政府正和银行业商讨可行方法,探讨在广东和福建两省养老的香港长者未来可更便捷地经银行领取政府的援助金。
F先生可以选用香港银行、储值支付工具针对此类需求提供的相关产品服务。例如,有银行提供的薪金汇款服务在提交薪酬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明,税单,银行月结单等)后,便可以将薪酬由香港汇入同名或直系亲属的内地银行收款账户,这些薪酬汇款此后可直接办理,无需重复提供证明。具体服务可向有关银行、储值支付工具查询。
目前内地的医疗机构一般都会接受不同的支付方式。除了现金,也接受手机支付(内地移动支付工具或香港电子钱包)、信用卡、扣账卡等。G先生如在内地医院亲身缴费,可考虑采用这些支付方式。
如医疗费用所涉金额较大而需要动用G先生香港银行账户的资金,或G先生需要进行跨境支付,他可利用香港居民的人民币汇款安排(即每人每日可向内地同名账户汇款8万元人民币),汇往内地同名个人账户再于内地转账。跨境汇款以港币进行亦可,内地提供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结汇便利化额度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无需提供证明资金交易用途的材料;如超越额度范围,G先生需要在内地收款银行出示交易证明(例如医疗机构单据)。
如医疗机构接受G先生从香港将款项直接汇款至该机构的收款账户,G先生应在汇款前向该医疗机构了解清楚跨境付费的安排。
一般来说,医疗费用属于消费性支出,目前政策支持相关跨境汇款。
H先生可以通过香港与内地市场的互联互通计划直接投资内地金融产品。例如,他可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北向通投资上海、深圳股市,也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北向通,投资内地合资格金融机构(银行及/或证券公司)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香港金融机构现时有面向零售投资者推出不同配置内地金融市场的投资产品。H先生也可以通过这些产品间接投资内地金融市场。在做出投资决定前,H先生应仔细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自身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
香港居民汇入内地银行同名账户的人民币资金,未使用部分可以在银行做定期存款,存款所得利息可以汇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