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業如欲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或接受存款的業務,均必須獲得金管局發出的經營牌照。香港實行存款機構三級制,按照存款金額、年期及業務性質,劃分為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統稱為「認可機構」。
業務
機構一覽表
境外銀行可以在香港設立本地代表辦事處,但有關辦事處不得從事任何銀行業務,其主要職責只限於與香港客戶之間的聯繫工作。
匯思
金融數據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