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帶領國際打擊洗錢、恐怖分子和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下稱「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活動的行動。特別組織專責研究和促進國際標準以緩減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並評估各國是否採取有效措施。香港自1991年加入特別組織,致力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和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活動的國際責任。
特別組織每年三次公佈兩份公開文件,識別一些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制度存在策略性缺失的司法管轄區。特別組織也與這些地區合作,一同處理因那些策略性缺失而對國際金融體系構成的風險。
高風險司法管轄區(即「黑名單」)
本聲明識別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制度存在重大缺失的司法管轄區。對於所有被識別為高風險的國家,特別組織呼籲其成員和其他地區實施更嚴謹的盡職調查,並在最嚴重的情況下,實施防範措施,保護國際金融體系免受這些地區持續的洗錢、恐怖主分子資金籌集和武器擴散資金籌集風險的影響。
被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即「灰名單」)
本聲明識別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制度存在策略性缺失,但已承諾在約定的時間內迅速解決這些策略性缺失並接受加強監管的司法管轄區。特別組織並未呼籲對這些地區實施更嚴謹的盡職調查,但鼓勵其成員和其他地區採取風險為本的方法,並在風險評估中考慮特別組織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