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处置可行及具公信力,有关金融机构在任何时候的组织及管理,均应便利一旦其倒闭或有可能倒闭时,处置权力可以有效地施行。金融管理专员订立认可机构须遵守的处置标准,以提高其处置可行性。
金管局在2017发出标准,界定相关认可机构需提交予金管局的核心资料,作为进行认可机构特定处置规划的参考(《实务守则》篇章CI-1「处置规划──核心资料规定」)。此举有助金管局为认可机构制订首选处置策略,并识别在该策略下对该机构的处置可行性的障碍。
金融管理专员会进一步制定有关认可机构须遵循的处置标准,以排除处置可行性的障碍。根据这些标准及金管局日后所定的处置标准,金融管理专员与有关认可机构合作,识别及处理在其首选处置策略下对有秩序处置的障碍。
下表列载处置可行性一般面对的多种障碍,并就每种障碍概述金管局目前在制定相关处置标准所取得的进展,以及作为有关标准的依据的国际标准。
认可机构面对的处置可行性障碍 |
金管局制定相关处置标准的进度 |
国际处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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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总吸收亏损能力细则清单》
(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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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处置中的运作持续性支援安排指引》
(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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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跨境处置行动成效的原则》
(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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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执行内部财务重整原则》
(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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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被处置机构持续使用金融市场基建指引》
(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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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处置中的运作持续性支援安排指引》
(英文版本) 金融稳定理事会:《执行内部财务重整原则》
(英文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