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标准

为使处置可行及具公信力,有关金融机构在任何时候的组织及管理,均应便利一旦其倒闭或有可能倒闭时,处置权力可以有效地施行。金融管理专员订立认可机构须遵守的处置标准,以提高其处置可行性。

金管局在2017发出标准,界定相关认可机构需提交予金管局的核心资料,作为进行认可机构特定处置规划的参考(《实务守则》篇章CI-1「处置规划──核心资料规定」)。此举有助金管局为认可机构制订首选处置策略,并识别在该策略下对该机构的处置可行性的障碍。

金融管理专员会进一步制定有关认可机构须遵循的处置标准,以排除处置可行性的障碍。根据这些标准及金管局日后所定的处置标准,金融管理专员与有关认可机构合作,识别及处理在其首选处置策略下对有秩序处置的障碍。

下表列载处置可行性一般面对的多种障碍,并就每种障碍概述金管局目前在制定相关处置标准所取得的进展,以及作为有关标准的依据的国际标准。

 

认可机构面对的处置可行性障碍

金管局制定相关处置标准的进度

国际处置标准

  1. 吸收亏损能力(内部及外部)不足
  1. 无法维持运作持续性
  1. 无法避免提前终止金融合约
  1. 无法应付适时和稳健的处置估值
  • 金管局处置估值框架及认可机构估值能力标准──将予制定
  1. 无法评估资金需求及获取资金
  1. 无法继续使用金融市场基建及银行提供的支付、结算及交收服务
  1. 无法支援适时的稳定后重组

修订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