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金融中心

匯思

2004年04月29日

離岸金融中心

國際金融界對「離岸金融中心」的印象有時會頗為負面,但離岸中心的存在實有其理由,而這些理由有些亦是合情合理的。

大家肯定都聽過「離岸中心」或「離岸金融中心」這個名詞。由於香港希望在條件適合時能在中轉人民幣資金方面擔當積極的作用,因此對我們來說,成為離岸中心是件好事。不過,這與國際金融界(尤其監管機構)對離岸中心的普遍印象似乎有些出入,原因是他們往往認為離岸金融中心的金融監管標準並不足夠,會對國際金融構成問題。事實上,過去幾年國際金融組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國際結算銀行)及各國監管當局都對離岸金融中心施加頗大壓力,要求它們加強金融規管;其中以金融穩定論壇最為突出,於2000年更曾以公布「黑名單」方式列出這些離岸中心。本人雖然身為該論壇的成員,卻並不完全贊同他們界定離岸中心所用的準則。很不幸地,香港連同一些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如新加坡及瑞士)與多個被冠以「稅務天堂」、「入帳中心」等稱號的地方,亦同列榜上。儘管我們開始時被列入第一級,有別於名單內的第二級及第三級,但香港試圖從名單上除名仍未能成功。事實上,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金融體系評估計劃」的詳細分析,部分被列入第一級的離岸金融中心的監管標準,其實足以媲美已發展的市場經濟體系。

或者我們不應太介意是否被稱作離岸中心,但我相信我們用這個稱號時,應該清楚知道它所指的是甚麼。選擇在「離岸」而不在「岸上」或本地進行金融交易及安排金融業務,必定有其原因,我相信當中明顯的有三個。首先是規避本地嚴緊的規管要求,如資料披露、公司管治、流動資金及資本充足比率等規定。為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健全,這些規管要求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試圖避過規管的做法顯然應受到制止,其中一個做法是對離岸金融中心施壓,要求它們提高規管標準,並點名批評不予改善或進度欠佳者。我們支持這種做法。由於在市場機制的制約下,這樣做會使審慎的金融機構對與迴避規管者進行交易前加以三思,因此效果可以相當理想。作為香港的金融監管當局,我們並無發現目前的規管架構有任何重大漏洞,以致會鼓勵進行規避監管的活動。我們的稅率無疑較很多地方低,但對所有在香港進行的業務都一視同仁,不會因其被列作離岸或岸上而有所不同,有別於某些為離岸金融業務提供較低稅率甚或免稅的金融中心。

第二個原因很簡單,就是純粹為了方便。由於金融市場邁向全球化,已不能滿足於只限在本地市場的營業時間,而是需要全日24小時不停運作。事實上,在某一、兩個發達經濟體系裏,有關市場非居民的參與程度其實與居民相比已同樣舉足輕重。為了方便的原因,亦為了更妥善管理風險,市場現在更需要有位於其他主要時區,並與本地金融中心聯網的離岸交易與結算平台,以便在本地金融中心營業時間過後,能在這些時區進行交易。全球化下國際資金能否有效分配及使用,便視乎能否提供這些離岸平台及離岸與本地平台是否有聯網安排而定。就這一點而言,國際間對離岸中心所持的負面印象似乎並不恰當。

選擇在離岸進行金融活動的第三個原因,是與本地金融中心設有管制有關。金融市場每每都會設法避過各種管制的約束。很多在本地不准進行的金融活動,在離岸中心可能會不受限制,因此有些在本地受到限制的金融工具,往往都會在離岸衍生出自由市場,與本地受管制的市場並存,只是離岸交易可能採用不交收的形式來進行。事實上,這往往會成為金融市場自由化的重要誘因,而離岸市場正是當本地有適當開放的條件下作為這方面的測試場地。這亦是香港在內地金融市場自由化的過程中所擔當的作用。在這一點上,對離岸金融中心持有負面印象同樣是不恰當的。

 

任志剛

200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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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