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政策地帶

匯思

2001年02月15日

灰色政策地帶

公眾日益關注保障銀行服務消費者的權益,以及零售支付系統的發展這兩個灰色地帶。金管局在這兩方面是否需要參與,參與程度又應該如何?

在我們日常與市民大眾的直接接觸,或透過議員與傳媒朋友的間接接觸中,我們感覺到社會一般預期金管局作為貨幣管理當局,其職責當然包括本港一切與貨幣有關的事。市民有這種預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市民直覺認為貨幣管理當局理應對一切與貨幣有關的事負責。

的確,我們印製鈔票,並透過3家發鈔銀行發鈔。我們也透過維持港元匯率穩定──一項得到絕大部分港人支持的政策──確保香港貨幣穩定。我們也負責監管銀行體系:其功能在於使資金有效地流轉,從有剩餘的存戶手中,安全及有效地引導至能夠更有效運用資金的投資者手上。我們負責管理外匯基金,亦即香港市民擁有的可觀儲備。我們也參與建立基礎設施,以及提供必要服務,促進資金在本港及國際金融市場上安全和有效率地流動。

不過,除此以外,社會還有許多環節與金錢有關。在決策或監管方面,有很多這些環節都不涉及金管局。在多數情況下,市場機制已經足以應付。不過,始終會有一些灰色地帶,在金管局是否需要參與這問題上,會引起大眾討論。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面對全球化與科技革命,貨幣的形式與運作不斷轉變,正為該等討論提供廣泛的內容。我們歡迎這類討論,好讓有關問題在公開和具透明度的環境下經過反覆研究與探討後,才決定金管局是否需要參與,以及金管局的參與是否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相信各位讀者也知道,自金管局發出有關存款保障的諮詢文件後,各界就是否需要以存款保險計劃的形式加強存戶保障作出熱烈討論。若決定推出類似的計劃,有關的討論最終必然會轉到計劃應否由金管局負責管理這個問題上。此外,我們剛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研究商業信貸資料庫的組織架構。對於銀行應自願還是強制提供信貸資料,以及信貸資料庫應由金管局還是私營機構管理這兩個問題,相信亦會引起廣泛的討論。

另一項我們最近提出,讓公眾討論的事項,就是對涉及銀行服務方面的保障消費者權益問題應如何處理。金管局一向的政策是,透過銀行披露充足的資料,以及給予足夠的通知,在一個有適當競爭的環境下,市場應能提供最佳答案。為免大家對此有任何誤會,讓我趁這個機會向大家再說明,金管局沒有改變這項以往一直行之有效的政策。不過,也有些情況令各界要求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其中更有一宗個案的法庭裁決也是指向這個方向。我期望經修訂的《銀行營運守則》對銀行的資料披露及通知所作的規定,以及銀行之間的競爭加劇這兩項元素,已足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這樣,我們便無需面對一個進退兩難的局面,也就是作為監管機構,如何能一方面促進銀行體系穩健,使銀行可賺取理想盈利,另一方面又能確保消費者能夠得到合理及公平的銀行服務。不過,公眾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去接受這個看法。

另一個有待大家討論、與金管局的參與程度有關的灰色地帶,就是發展零售支付系統,以及可能需要對其作出的監管。隨着資訊科技不斷進步,除了受我們監管的鈔票及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外,也出現了不同形式、用於零售支付的工具。我認為所有零售支付工具及機制,無論是否金管局的職責範圍,都存在安全、效率及競爭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會產生系統性影響的問題是我們不容忽視的,即使嚴格來說,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機構對有關範疇有管轄權。無論如何,若任何零售支付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取代鈔票作為交易媒介,都會令貨幣發行收益減少,亦即是我們為港人就支持發鈔的儲備所賺取的利潤會下降。我們也有責任保障這些貨幣發行收益。

 

任志剛

200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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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