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政策地带

汇思

2001年02月15日

灰色政策地带

公众日益关注保障银行服务消费者的权益,以及零售支付系统的发展这两个灰色地带。金管局在这两方面是否需要参与,参与程度又应该如何?

在我们日常与市民大众的直接接触,或透过议员与传媒朋友的间接接触中,我们感觉到社会一般预期金管局作为货币管理当局,其职责当然包括本港一切与货币有关的事。市民有这种预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市民直觉认为货币管理当局理应对一切与货币有关的事负责。

的确,我们印制钞票,并透过3家发钞银行发钞。我们也透过维持港元汇率稳定──一项得到绝大部分港人支持的政策──确保香港货币稳定。我们也负责监管银行体系:其功能在于使资金有效地流转,从有剩余的存户手中,安全及有效地引导至能够更有效运用资金的投资者手上。我们负责管理外汇基金,亦即香港市民拥有的可观储备。我们也参与建立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必要服务,促进资金在本港及国际金融市场上安全和有效率地流动。

不过,除此以外,社会还有许多环节与金钱有关。在决策或监管方面,有很多这些环节都不涉及金管局。在多数情况下,市场机制已经足以应付。不过,始终会有一些灰色地带,在金管局是否需要参与这问题上,会引起大众讨论。香港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面对全球化与科技革命,货币的形式与运作不断转变,正为该等讨论提供广泛的内容。我们欢迎这类讨论,好让有关问题在公开和具透明度的环境下经过反覆研究与探讨后,才决定金管局是否需要参与,以及金管局的参与是否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相信各位读者也知道,自金管局发出有关存款保障的谘询文件后,各界就是否需要以存款保险计划的形式加强存户保障作出热烈讨论。若决定推出类似的计划,有关的讨论最终必然会转到计划应否由金管局负责管理这个问题上。此外,我们刚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研究商业信贷资料库的组织架构。对于银行应自愿还是强制提供信贷资料,以及信贷资料库应由金管局还是私营机构管理这两个问题,相信亦会引起广泛的讨论。

另一项我们最近提出,让公众讨论的事项,就是对涉及银行服务方面的保障消费者权益问题应如何处理。金管局一向的政策是,透过银行披露充足的资料,以及给予足够的通知,在一个有适当竞争的环境下,市场应能提供最佳答案。为免大家对此有任何误会,让我趁这个机会向大家再说明,金管局没有改变这项以往一直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过,也有些情况令各界要求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其中更有一宗个案的法庭裁决也是指向这个方向。我期望经修订的《银行营运守则》对银行的资料披露及通知所作的规定,以及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这两项元素,已足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样,我们便无需面对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也就是作为监管机构,如何能一方面促进银行体系稳健,使银行可赚取理想盈利,另一方面又能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合理及公平的银行服务。不过,公众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去接受这个看法。

另一个有待大家讨论、与金管局的参与程度有关的灰色地带,就是发展零售支付系统,以及可能需要对其作出的监管。随着资讯科技不断进步,除了受我们监管的钞票及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外,也出现了不同形式、用于零售支付的工具。我认为所有零售支付工具及机制,无论是否金管局的职责范围,都存在安全、效率及竞争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会产生系统性影响的问题是我们不容忽视的,即使严格来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机构对有关范畴有管辖权。无论如何,若任何零售支付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取代钞票作为交易媒介,都会令货币发行收益减少,亦即是我们为港人就支持发钞的储备所赚取的利润会下降。我们也有责任保障这些货币发行收益。

 

任志刚

2001年2月15日

 

相关资料:

 

此处可参阅本专栏过往的文章。

 

Word 格式的文件

最新汇思
修订日期 : 2001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