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行即時支付結算系統起,多家認可機構曾要求澄清應如何就各份審慎監管申報表申報未結算項目。認可機構似普遍對應該把這些項目視為對結算機構(即金融管理局作為外匯基金的代表)的結餘,或對付款銀行的結餘,或應列作「其他資產」或「其他負債」有所混淆。本通告旨在就此事項提供指引。
在即時支付結算系統下,從銀行之間轉撥價值的角度來看,支票是翌日支付(即D+1)。然而,從客戶的層面來說,存入銀行的支票是即日記賬(即支票即日(D)記入客戶的賬目內)。以一般會計處理來說,銀行的票據交換項目(應付及應收項目)淨額均作為一項獨立的分類賬餘額(不論是借項或貸項),在即日(D)記入銀行的賬冊內,例如是結算暫記賬。除了退票項目外,這項結餘只應在翌日(D+1)才撥入外匯基金的結算戶口(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開立)。由於結算項目淨額代表會在翌日由付款銀行流出的現金流量,所以結算項目淨額(如屬借項)應被視作流動資產,可用作應付一項限定負債(例如是客戶提取已結算支票涉及的款項)。然而,銀行毋須因這些款項而承受任何信貸風險。因退票項目或付款銀行拒付而引致的風險是由客戶承擔。
因此,銀行即日(D)的淨結算餘額,在不同的審慎監管申報表內應按下列方式處理:
資產及負債申報表(MA(BS)1)
淨借方結餘:存放香港認可機構款項(項目17.2a)
淨貸方結餘:香港認可機構存款(項目8.2a)
資本充足比率申報表(MA(BS)3)
淨借方結餘:代表銀行並無信貸風險的結算項目,因此毋須申報。
淨貸方結餘:申報表內沒有這個項目。
流動資金狀況申報表(MA(BS)1(E))
淨借方結餘:填報機構對有關銀行的一個月內到期債權總額(第1部項目(3)(a))
淨貸方結餘:填報機構對有關銀行的一個月內到期債務總額(第1部項目(3)(b))
即日(D)的淨結餘會在翌日(D+1)反映在外匯基金的結算戶口,並成為結算戶口的結餘。顯然,在外匯基金結算戶口的結餘應列為存放外匯基金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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