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認可機構聘用的收數公司的投訴

通告

2010年02月26日

涉及認可機構聘用的收數公司的投訴

(翻譯本)

本局檔號:
B1/1C
B9/67C
致:
所有認可機構
行政總裁

敬啟者:

涉及認可機構聘用的收數公司的投訴

本局現致函通知閣下有關2009年第4季認可機構收到涉及其聘用的收數公司的投訴的調查結果,詳細調查結果載於附件

調查結果顯示,於2009年第4季期間,共有37間認可機構使用收數公司的服務,它們合共將96,866個貸款帳戶交由24間收數公司處理。

當中8間認可機構共收到27宗涉及9間收數公司的投訴(上季則為6間認可機構共收到16宗涉及6間收數公司的投訴)。交由收數公司處理的每1,000個帳戶收到的投訴宗數由上季的0.17上升至0.28。本季並沒有由與債務人無關連的第三方提出的投訴,上季則有1宗。

與上季一樣,本季有1宗投訴個案涉及違反《銀行營運守則》的規定。在該個案中,有關的收數公司向債務人的家人透露債務人的欠債情況。有關認可機構已向該收數公司發出警告信。

謹此提醒所有認可機構應審慎監察其聘用的收數公司的行事手法,並應依照《銀行營運守則》第39條的規定,備有適當的制度及程序監察收數公司的表現。

銀行政策部
助理總裁
簡嘉蘭

2010年2月26日

附件

副本抄送:
香港銀行公會主席
存款公司公會主席
銀行營運守則委員會秘書
(收件人:廖碧瑩女士-香港銀行公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收件人:陳家齊女士)

附件

有關認可機構收到涉及其聘用的收數公司的投訴的調查 - 2009年第4季

表1:有使用收數公司服務的認可機構數目

  Q4/2009 Q3/2009 Q2/2009 Q1/2009 Q4/2008
收到涉及收數公司的投訴的認可機構數目 8 6 10 11 10
沒有收到涉及收數公司投訴的認可機構數目 29 31 28 27 28
總數 37 37 38 38 38

表 2:認可機構聘用的收數公司數目

  Q4/2009 Q3/2009 Q2/2009 Q1/2009 Q4/2008
1 - 5 19 19 20 19 19
6 - 10 15 14 14 16 15
11 - 15 3 4 4 3 4
總數 37 37 38 38 38

表3:涉及收數公司的投訴個案

  Q4/2009 Q3/2009 Q2/2009 Q1/2009 Q4/2008
涉及收數公司的投訴宗數(A) 27 16 22 31 15
交予收數公司處理的帳戶數目 (B) 96,866 95,602 100,698 94,811 91,457
交由收數公司處理的每1,000個帳戶收到的投訴宗數
(C = A/B x 1,000)
0.28 0.17 0.22 0.33 0.16

表 4:投訴人的身份

  Q4/2009 Q3/2009 Q2/2009 Q1/2009 Q4/2008
債務人 20 13 18 26 13
債務人的家屬/朋友 7 2 4 3 1
債務人的諮詢人 0 0 0 0 0
與債務人無關連的第三方 0 1 0 2 1
總數 27 16 22 3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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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