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顧問研究的政策回應

新聞稿

1999年07月14日

銀行業顧問研究的政策回應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999年7月14日)公布對銀行業顧問研究(研究)的政策回應。政策措施列載於附件1,推行這些措施的時間表載於附件2。此外,詳細闡明此套政策措施的文件載於附件3,公眾亦可從金管局網頁下載這份文件,網址為http://www.info.gov.hk/hkma

在1998年3月,金管局委托顧問對銀行業未來5年的前景進行策略性評估,並研究金管局採用的銀行監管方法的成效。金管局在今年1月公布研究結果和建議的詳盡內容,並進行為期3個月的公開諮詢,而諮詢工作亦已於1999年3月底結束。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恒說:「金管局已詳細研究過顧問的建議。在考慮到在為期3個月的公開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後,金管局制定了一套政策措施,以改革和進一步發展香港的銀行業,這套建議亦已得到特區政府的同意。」

簡達恒表示:「研究報告列舉了全球金融服務業的多項發展力量和趨勢。這些發展都顯示,在傳統金融業內和不同地區之間的競爭勢必加劇。全球化發展和開放市場的力量都是世界各地金融服務業的普遍特點。」

「金管局認為香港若要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必須謹慎和有計劃地開放金融市場;而金管局就是根據這個主旨來制定政策回應。不過,我們必須在一個穩定的環境下開放市場,香港才能充分體現促進競爭帶來的好處。」簡達恒說。

簡達恒又說:「競爭能鼓勵創新以及促使市場更有效分配資源。本地銀行所面對的挑戰,是提升本身的技術和系統能力,以便能繼續有效競爭。部分銀行可能會認為應付這些挑戰的最佳方法,是考慮與其他銀行合併或組成其他形式的策略性聯盟,以保持其競爭地位。金管局認為這個發展方向既適當也無可避免。」

這套改革措施其中兩個比較受公眾關注的環節,是撤銷餘下的利率規則以及加強香港的存戶保障。

金管局仔細研究過銀行業和消費者委員會等其他非銀行回應機構的意見後,計劃撤銷餘下的利率規則,但速度會比顧問建議的快。不過,金管局會確保在金融和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的情況下,才展開撤銷利率規則的計劃。金管局已就此定出了一套客觀的監察指標。

第一階段定於2000年7月1日進行,撤銷對仍受利率規則管轄的定期存款(即期限少於7日的定期存款)的限制。第二階段會一併撤銷往來和儲蓄帳戶的利率規則,並會在第一階段12個月後進行。

簡達恒說:「這個方法所需的時間,比顧問建議分3階段撤銷餘下利率規則的方法所需時間短(縮短了9個月)。此外,同時撤銷儲蓄帳戶和往來帳戶的利率規則的好處,是讓銀行在修改內部系統和產品組合時,更容易作出協調,因而可鼓勵銀行推出新產品。」

在存戶保障方面,金管局留意到市場參與者和其他非銀行組織對這個課題的意見仍然存在分歧。亞洲金融危機令區內多個國家轉為採納比較明示的存戶保障制度。此外,除了存款保險計劃外,尚有其他加強存戶保障的方法可供選擇。因此,金管局認為應該在2000年上半年對香港實行存款保險計劃或其他形式的存戶保障的可行性和適切性進行全面研究。

至於其他加強銀行體系安全和穩健的措施,金管局在上月公布的政策聲明中,澄清了其最後貸款人的角色。金管局也會繼續改良香港所有認可機構披露財務資料的制度,並正採取措施制定以風險為本的銀行業監管方法。在改革銀行業方面,金管局會在下年度全面檢討把現行的三級制發牌制度轉為兩級制的方法。同時,金管局亦會立即採取措施,放寬目前適用於大部分境外銀行的「一間分行」政策,以及讓有限制牌照銀行使用即時支付結算系統。

除了因應顧問的建議而制定的措施外,這套政策措施也包含金管局為進一步加強銀行體系整體安全和穩健而提出的措施。其中包括研究設立信貸資料庫的可行性,目的是向貸款機構提供有關商業機構整體債務狀況的資料,以及推行措施加強董事局的角色,以提高認可機構企業管理的水平。

 

發稿: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199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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