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與穩定幣

匯思

2022年01月12日

加密資產與穩定幣

全球金融環境發展迅速,科技創新亦日益蓬勃。金管局支持金融創新,並一直緊貼瞬息萬變的形勢。舉例來說,金管局在2016年委託進行有關分布式分類帳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DLT) 的研究,並發布了一份白皮書。在2019年,金管局與泰國中央銀行聯合進行「Inthanon-LionRock項目」(其後更名為「多種央行數碼貨幣跨境網絡」項目(mCBDC Bridge Project)),研究批發層面央行數碼貨幣於跨境支付的應用。該項目得到國際結算銀行創新樞紐轄下香港中心的大力支持,並於2021年2月擴展至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中央銀行及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去年,金管局公布了「金融科技2025」策略,推動香港金融科技的發展。 

在這個過程中,金管局一方面歡迎金融創新帶來的好處,同時亦明白有必要監察及處理相關發展可能帶來的風險。其中我們特別關注加密資產近年顯著發展及其與金融體系關連日益加深這個課題。在這方面,金管局在參考國際標準後,將以風險為本,以及「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方法1,監管相關機構和活動。當中考慮的角度包括貨幣及金融穩定、用戶及投資者保障,以及可能涉及的詐騙與洗黑錢活動等。我會在下文與大家詳細分享金管局的想法。

 

加密資產發展迅速

加密資產並無統一的定義。這類資產的結構、性質及用途可以有很大的差異。這類資產有時或被稱為虛擬資產。考慮到有部分產品並沒有內在價值,有意見質疑這類產品應否被稱為資產。這類產品涵蓋範圍廣泛,投資相關代幣、穩定幣、功能型代幣及非同質化代幣是當中的一些例子。 

近年,我們觀察到加密資產的市值有顯著增長(估計約達2.2萬億美元) 。同時,機構及零售投資者亦日漸關注這類資產,反映加密資產與主流金融體系的關連越趨緊密。在香港,政府已公布會透過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為加密資產在交易平台進行的活動制定發牌制度。

在參考國際標準後,金管局目前集中從三方面處理加密資產所帶來的影響,它們分別為可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有關加密資產的投資者保障,以及認可機構與加密資產的業務關連,以履行金管局維持香港貨幣及銀行體系穩定的職責。

 

穩定幣

穩定幣是加密資產的一種,近年在市場日益興起。與其他大部分並無資產支持的加密資產不同,穩定幣一般錨定或參考單一或多種資產,例如證券或法定貨幣。由於現時普遍欠缺就穩定幣營運安排的規管或披露要求,以致個別穩定幣的支持機制並不透明。

在金融穩定理事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等國際組織及標準制定機構的監管討論中,穩定幣,尤其是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 (即可用作支付貨品、服務或其他金融交易的穩定幣) ,成為愈受關注的課題。基於這類穩定幣的性質及預期被用作支付的用途,它們很有可能與主流金融體系以至日常商業、金融及經濟活動產生比較廣泛及頻密的關連。因此,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對金融體系可能構成更直接及迫切的風險。舉例來說,當使用者及投資者對這類資產的信心因後者出現營運問題而削弱,我們的支付及金融體系運作便有可能大受干擾。

基於上述原因,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相關安排及活動安全和穩健至關重要。我們從市場上觀察到,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及其錢包的功能與儲值支付工具相似。按照「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金管局正在審視是否有需要調整現有的監管框架,例如在《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之下,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在香港受到適當的監管。

作為上述工作的一部分,我們今日發布了一份關於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闡述我們對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監管制度的構思,並期望在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收到持份者的意見。我們的目標,是在2023/24 年之前引入新的監管制度。

 

投資者保障

正如前文所述,部分加密資產未必有內在價值,價格亦可能極為波動。這些特質亦帶出了這類產品是否適合零售投資者,以及應如何監管其銷售過程等問題。在這方面,我們認為有必要促進投資者教育及加強產品披露。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現正合作制定對認可機構提供加密資產相關中介服務時在投資者保障方面的監管預期。

 

認可機構業務上與加密資產的關連

認可機構在業務上與加密資產出現的關連正逐漸增加,金管局正研究這方面的監管重點。視乎關連的形式,以及加密資產的實質結構及性質,主要監管事項的牽涉範圍相當廣闊,包括用戶保障、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業務操作風險、金融罪行風險(包括欺詐以及洗錢與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以及認可機構對這類資產的直接風險承擔是否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建議的相關國際標準而作出審慎處理。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亦已更新建議,處理虛擬資產(包括穩定幣)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認可機構在與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建立業務關係前,應嚴格評估本身就不同類別風險的承擔,並制定適當的風險緩減措施。金管局即將向認可機構發出通告,就上述事宜提供更詳細的監管指引。

 

前瞻

金管局致力在維持香港安全高效的金融體系與支持金融創新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今日發布關於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是金管局就相關議題與持份者保持溝通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我們會密切留意形勢的變化,保持開放的態度,並在制定監管制度的細節時保持適當的靈活性。我們亦正積極參與相關的國際討論。作為金融穩定理事會的成員地區,我們預計會在2022年7月前制訂計劃,按照理事會的建議,引入新的或調整現有的監管制度。最後,我們會繼續與其他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及緊密協調,為國際和本地的有關合作作出貢獻。

 

香港金融管理局
總裁
余偉文

2022年1月12日

 


1 這是指監管當局應集中於某項活動的功能及帶來的風險,並按其對履行相同功能或進行相同活動並構成相同風險的機構施行監管的相同方式,對有關活動實施適當的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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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