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銀行業務

匯思

2004年09月30日

人民幣銀行業務

本港銀行人民幣業務的進一步發展,取決於內地金融系統進一步開放的步伐而定。但本港銀行體系應作好準備迎接新發展。

我有幸參與香港銀行公會最近到訪北京及上海的行程,是次訪問的其中一個議題是香港銀行人民幣業務的進一步發展。讀者可能還記得財政司司長幾星期前就這個課題所作的公開評論。財政司司長在有關評論中提出三大策略性方向,並希望此舉有助關注此課題的各界人士提出具體建議以作進一步研究。他強調進一步發展本港銀行人民幣業務的關鍵,是在於內地推行金融改革與對外開放的步伐。因此我們構思具體建議時,必須緊記這項首要的條件。與此同時,香港的銀行體系以至金融體系其他有關環節應盡力作好準備,迎接內地金融體系無可避免地會出現的變化。意思就是,我們在業務策略及金融基建方面作好部署,善用這些轉變帶來的機遇。

財政司司長提出的這個架構成為銀行公會是次訪問中,香港銀行業的代表與內地有關方面討論此議題時的基礎。財政司司長提出三大策略性方向的首項,是在今年較早時成功開展的新領域,即讓本港銀行開辦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及信用卡業務的基礎上繼續努力。這四項業務實際上是擴闊本港銀行資產負債表的項目,增添人民幣資產及負債。起步時為求審慎,這些資產及債務的範圍較為有限。人民幣資產方面,本港銀行只是在中國銀行(香港)結存人民幣存款。該行是人民幣業務的清算行,並負責轉存本港銀行所吸收的人民幣零售存款,使之循正式渠道回籠內地。人民幣負債方面,本港銀行亦只有香港居民存入的個人人民幣存款。我們應該循策略性方向,探討如何在這些業務的基礎上使本港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內的人民幣資產及負債項目多元化,從而有助(至少不會妨礙)內地推行有關的政策。舉例說,人民幣負債方面可考慮把存款範圍擴闊至非居民及非個人的層面;資產方面亦可研究能否在內地當局同意下在本港買賣人民幣資產。

第二個方向很有意思,亦很有希望帶來成效。內地經常項目交易已不受外匯管制,例如內地遊客基本上可完全自由兌換外幣。事實上,他們可在內地買入港元以供在本港消費,甚至直接拿人民幣來香港消費,只要不超過有關上限就行。能夠自由兌換外幣,當然可促進基本的經濟活動,由此引伸,交易時可自由選擇所用的貨幣其實亦可產生類似的效益。若能有這樣的自由選擇而經常項目交易的雙方又同意的話,交易便可以兩者所選的貨幣來定價及結算。最重要的經常項目交易當然是進出口貿易,中港兩地在這方面的交往確實不少。為進一步加強這項重要的貿易聯繫,我們可探討能否讓交易雙方選擇以人民幣作為兩地貿易的貨幣。為了配合這項發展,本港的金融基建需要適當提升,但以其現有的先進水平,以及在建構運作其他貨幣的支付系統方面的經驗而言,這不應會有多少困難。

第三個方向是中港之間的資本項目交易使用人民幣。這個方向能否有進一步發展,顯然視乎內地開放資本項目的計劃而定,我們亦必須尊重內地的時間表。金融穩定對內地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基於中港經貿關係密切,這對香港來說亦然。但我們或許可以逐步放寬某些具體環節,以協助試行或推行金融開放的計劃,以及加強或理順現有對人民幣在本港流通與使用的現行政策。在本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便是曾被提及的具體環節之一。視乎發債體及投資者的身分而定,本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計劃可被組合成有助人民幣回籠內地及本港銀行進行人民幣資產多元化的措施。

財政司司長提出的三大策略性方向,為進一步發展本港銀行的人民幣業務提供了有用的框架,在我們最近與內地舉行的會議中也起到很好的作用。香港特區政府將會進一步研究這個課題,並會在適當時間提出正式建議,供國務院考慮。應該強調的一點是,任何新計劃或構思總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見到成效。但重要的是,既然人民幣業務極有可能成為本港銀行業務舉足輕重的一個環節,本港銀行便應努力作好準備,迎接龐大的商機。

 

任志剛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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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