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业务

汇思

2004年09月30日

人民币银行业务

本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取决于内地金融系统进一步开放的步伐而定。但本港银行体系应作好准备迎接新发展。

我有幸参与香港银行公会最近到访北京及上海的行程,是次访问的其中一个议题是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读者可能还记得财政司司长几星期前就这个课题所作的公开评论。财政司司长在有关评论中提出三大策略性方向,并希望此举有助关注此课题的各界人士提出具体建议以作进一步研究。他强调进一步发展本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关键,是在于内地推行金融改革与对外开放的步伐。因此我们构思具体建议时,必须紧记这项首要的条件。与此同时,香港的银行体系以至金融体系其他有关环节应尽力作好准备,迎接内地金融体系无可避免地会出现的变化。意思就是,我们在业务策略及金融基建方面作好部署,善用这些转变带来的机遇。

财政司司长提出的这个架构成为银行公会是次访问中,香港银行业的代表与内地有关方面讨论此议题时的基础。财政司司长提出三大策略性方向的首项,是在今年较早时成功开展的新领域,即让本港银行开办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及信用卡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努力。这四项业务实际上是扩阔本港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增添人民币资产及负债。起步时为求审慎,这些资产及债务的范围较为有限。人民币资产方面,本港银行只是在中国银行(香港)结存人民币存款。该行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并负责转存本港银行所吸收的人民币零售存款,使之循正式渠道回笼内地。人民币负债方面,本港银行亦只有香港居民存入的个人人民币存款。我们应该循策略性方向,探讨如何在这些业务的基础上使本港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的人民币资产及负债项目多元化,从而有助(至少不会妨碍)内地推行有关的政策。举例说,人民币负债方面可考虑把存款范围扩阔至非居民及非个人的层面;资产方面亦可研究能否在内地当局同意下在本港买卖人民币资产。

第二个方向很有意思,亦很有希望带来成效。内地经常项目交易已不受外汇管制,例如内地游客基本上可完全自由兑换外币。事实上,他们可在内地买入港元以供在本港消费,甚至直接拿人民币来香港消费,只要不超过有关上限就行。能够自由兑换外币,当然可促进基本的经济活动,由此引伸,交易时可自由选择所用的货币其实亦可产生类似的效益。若能有这样的自由选择而经常项目交易的双方又同意的话,交易便可以两者所选的货币来定价及结算。最重要的经常项目交易当然是进出口贸易,中港两地在这方面的交往确实不少。为进一步加强这项重要的贸易联系,我们可探讨能否让交易双方选择以人民币作为两地贸易的货币。为了配合这项发展,本港的金融基建需要适当提升,但以其现有的先进水平,以及在建构运作其他货币的支付系统方面的经验而言,这不应会有多少困难。

第三个方向是中港之间的资本项目交易使用人民币。这个方向能否有进一步发展,显然视乎内地开放资本项目的计划而定,我们亦必须尊重内地的时间表。金融稳定对内地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基于中港经贸关系密切,这对香港来说亦然。但我们或许可以逐步放宽某些具体环节,以协助试行或推行金融开放的计划,以及加强或理顺现有对人民币在本港流通与使用的现行政策。在本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便是曾被提及的具体环节之一。视乎发债体及投资者的身分而定,本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计划可被组合成有助人民币回笼内地及本港银行进行人民币资产多元化的措施。

财政司司长提出的三大策略性方向,为进一步发展本港银行的人民币业务提供了有用的框架,在我们最近与内地举行的会议中也起到很好的作用。香港特区政府将会进一步研究这个课题,并会在适当时间提出正式建议,供国务院考虑。应该强调的一点是,任何新计划或构思总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见到成效。但重要的是,既然人民币业务极有可能成为本港银行业务举足轻重的一个环节,本港银行便应努力作好准备,迎接庞大的商机。

 

任志刚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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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