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障

匯思

2001年05月10日

消費者保障

本港是否有需要加強銀行服務的消費者保障?若有需要,應採取何種方法來進行?

近年本港銀行業競爭愈趨激烈,部分是我們積極推行鼓勵競爭的政策,從而提高銀行體系的效率及穩健運作的結果。例如,我們撤銷利率管制,可能會使銀行盈利受到一些壓力,但亦有助鞏固本港的銀行體系。事實上,本港銀行體系的穩健程度已排在全球前列位置,並且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

銀行業加強競爭,使銀行客戶(尤其是貸款客戶)受惠這一點,往往會被忽略。但以按揭貸款為例,其息率便已從幾年前最優惠利率加1.75厘,下調至目前最優惠利率減2.25厘,跌幅多達4個百分點。對於消費者來說,這當然是好事,但由於這樣會令銀行息差收窄,它們自然不大歡迎。

面對激烈的競爭環境,銀行要收取或調高各類服務收費,以更能反映服務所需的成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反過來說,銀行獲發經營牌照後可享存貸息差的權利,因此有責任要承擔這些服務的成本,也是不無道理。

理論上透過自由競爭的市場力量,應該可以達到最理想的結果。但問題是:銀行業是否一個像理論中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市場上的產品(與光顧不同供應商所涉及的風險)是否完全一致?客戶又是否能夠掌握足夠的客觀資料,以便作出自由選擇?事實上,教科書上的完全自由市場,並不存在於真實世界。市場的不完全競爭,亦往往會令討價還價能力較低的一群處於不利位置。正是這個原因,我們過去幾年一直與香港銀行公會攜手努力,透過發布(其後更檢討修改)《銀行營運守則》,盡力確保銀行服務符合公平及具透明度的標準。客戶要掌握清楚及充分資料,然後才作出選擇,這一點非常重要。

此外,銀行正積極開拓範圍更廣、更嶄新的服務,其中包括消費信貸及財富管理等產品。在此情況下,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會趨向較複雜,出現磨擦的機會也可能會較多。因此,我們有必要確保銀行嚴格遵守這些服務的經營守則;同樣地,設立適當機制,以具成本效益及迅速的方式解決銀行與客戶之間可能出現的糾紛,亦非常重要。這些需要加上競爭加劇的因素,帶出了如何保障銀行服務消費者這個重要課題。

雖然金管局在保障銀行服務的消費者權益方面並無明確的法定責任,但我們仍提出來引發大家公開討論。此外,我們亦比較過國際上的處理方法,方便各界討論研究。對於這個課題,尤其金管局在任何新機制內可能扮演的角色,我們都保持開放態度。經過商討研究後,可能綜合的意見最終認為由於本港銀行業競爭激烈,有了《銀行營運守則》(不論守則是否具有法定地位),再加上有效地監察銀行遵守守則,便已是足夠的安排。但也有可能最終的意見認為應該在現有安排以外另設銀行客戶的投訴機制,負責就銀行服務的投訴進行調查、調解及仲裁。無論如何,這個課題將會影響全港大多數市民的利益,我們希望各方有興趣人士加入討論,積極發表意見,金管局會隨時樂意提供協助。

 

任志剛
200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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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