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

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

金管局于2012年6月推出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目的是为了应付离岸人民币市场可能出现短期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因应运作经验以及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金管局其后陆续推出多项优化措施。

金管局欢迎银行使用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以应付短期资金需求。目前,银行可以透过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从金管局获得:

  • 即日交收隔夜人民币资金;
  • 翌日交收的1天/1星期/2星期/1个月期限人民币资金;及
  • 日间人民币流动资金。

一级流动性提供行安排

金管局于2014年10月推出一级流动性提供行安排。现时有十一家银行被指定为一级流动性提供行。这些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承诺在香港扩大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庄家活动,以及利用香港平台来推广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金管局则为各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提供人民币回购协议安排,让他们在扩展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庄家活动及其他业务时能更有效管理流动性。一级流动性提供行可以通过回购协议安排从金管局获得日间或隔夜人民币资金,有关回购协议安排的条款与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条款相同。

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金管局借助与人民银行的货币互换安排,在2025年10月推出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升级替代同年2月出台的人民币贸易融资流动资金安排。这项举措为银行提供稳定、成本较低的人民币资金,让银行有更充裕的资金向企业客户提供人民币融资,支持在实体经济中更广泛地使用人民币。这项安排有序地将在岸人民币引入离岸市场,经香港辐射到世界其他地区,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独特优势和地位。

金管局现时可以通过总额度为2,000亿元人民币的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向银行提供为期 1 个月、3 个月、 6 个月和1年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利息参考在岸利率。除了以债券作有期回购抵押的交易方式,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亦设货币互换交易方式,银行可以选择用港元资金向金管局掉期人民币资金。

有兴趣参与的银行可与金管局联络。

修订日期 : 202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