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改革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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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3年-1935年
    银本位制

    1863年:

    香港政府宣布银元为法定货币,以此确立了银本位制的货币制度:货币与白银等值,并可兑换成白银。

  • 1935年12月-1972年6月
    英镑汇兑本位制

    1935年12月:

    全球白银危机,港府宣布弃用银本位制,并按16港元兑1英镑,将港元与英镑挂鈎。

    1967年11月:

    英镑大幅贬值,港元与英镑的汇率调整为14.55港元兑1英镑。

  • 1972年7月-1974年11月
    按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鈎

    1972年7月:

    港元与美元挂鈎,汇率定为每美元兑5.65港元,干预区间为核心汇率±2.25%。

    1973年2月:

    港元官方汇率改为每美元兑5.085港元。

  • 1974年11月-1983年10月
    自由浮动

    1974年11月:

    市场对美元失去信心,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港元开始自由浮动。

  • 1983年10月至今
    联系汇率制度

    1983年10月17日:

    香港开始实施货币发行局安排,港元与美元挂鈎,汇率定于每美元兑7.8港元。

为了加强联系汇率制度,使其更趋稳健,当局自1987年起推出了连串货币改革措施。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确保利率调节机制能有效运作,以维持汇率稳定。下文按年月顺序列出曾推行的货币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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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7年-1988年
    撤销利率上下限

    负利率机制和豁免认可机构遵守《放债人条例》规定60%的法定贷款利率上限使利率可自由调节,有助稳定港元汇率。

  • 1988年7月
    会计安排

    根据会计安排,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作为香港银行公会结算所管理银行)须于外汇基金开设户口,并管理其他银行的净结算余额,确保维持在不超过其在外汇基金设立的户口的结余水平,而有关水平则由金管局决定。

    注:1996年12月9日实施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后,香港所有银行均直接在金管局设立户口。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不再担任管理银行一职,会计安排亦随之告终。

  • 1990年3月
    外汇基金票据计划(1993年扩展至外汇基金债券)

    该计划可促进本地债务市场的发展,增加高质素港元债券的供应,以及确立可靠的港元债券基准收益率曲线。

  • 1992年6月
    流动资金调节机制

    流动资金调节机制是香港式的贴现窗。透过流动资金调节机制,银行可藉着订立回购协议,以合资格抵押品按指定拆出息率向金管局借入流动资金。银行也可透过流动资金调节机制,按借入息率把过剩的流动资金存入金管局。

    注:流动资金调节机制在1998年9月由贴现窗取代。

  • 1996年12月
    即时支付结算系统

    银行同业交易在金管局过帐,总结余定义遂得以确定,并要受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运作规则限制。

  • 1998年6月
    公布因金管局的外汇交易引致的总结余变动预测

    公布总结余变动预测可提高联系汇率制度的透明度,以及促使货币市场的利率调节机制更有效率和有秩序地运作。

  • 1998年9月
    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的技术性措施

    技术性措施的两个主要范畴是提供总结余兑换保证,以及修订贴现窗机制。这些措施表明金管局致力维持联系汇率制度,有助遏止利率过度波动,以致危害经济稳定。

  • 1999年4月
    进一步强化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微调措施

    总结余兑换保证适用的港元汇率开始由7.7500的水平按每个公历日1点子的速度调整至7.8000,与发行和赎回负债证明书和硬币的兑换汇率一致。

    就发行流通硬币提供类似发行银行纸币的明确支持机制。

    货币基础随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的利息而扩大。

  • 2005年5月
    三项优化联系汇率制度运作的措施

    金管局推出强方兑换保证,在7.75的水平向持牌银行买入美元,并宣布将现行金管局在7.80水平出售美元予持牌银行的弱方兑换保证移至7.85的水平,让强弱双向的兑换保证能以联系汇率7.8港元为中心点对称地运作。

面对外来冲击仍然保持稳定

修订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