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的名單進行年度更新

新聞稿

2022年06月23日

對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的名單進行年度更新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6月23日)就場外衍生工具結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的名單(註1)的年度更新,發表聯合諮詢總結

經考慮市場回應後,金管局與證監會將付諸落實聯合諮詢文件(註2)所載有關修改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的建議。諮詢總結文件及經更新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可從金管局證監會的網站下載(註3)。

 

備註:

  1. 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內載列的實體須符合以下兩項準則 ──
__ (a)_ 屬於出現在金融穩定理事會刊發的全球具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或曾向場外衍生工具監事組織(OTC Derivatives Supervisors Group)承諾會與中央對手方、基礎建設提供者及全球監事合作,藉以對全球場外衍生工具市場作出結構性方面的改善的交易商集團名單上的集團;及
  (b)

是在美國、歐洲、日本及香港為掉期息率提供結算服務的最大規模中央對手方的結算成員。

  1. 請參閱2022年4月發出有關對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進行年度更新的聯合諮詢文件
  2. 經更新的金融服務提供者的名單將會在2022年第四季刊憲,以便在2023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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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