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02年05月14日

2002年3月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截至2002年3月底的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結果。

2002年第1季的季度撇帳比率(按年計)與拖欠比率進一步上升,分別升至9.04%及1.90%,2001年第4季則分別為8.27%及1.28%。由於個人破產個案進一步上升,以及更多機構提早於提出破產呈請時便作出撇帳,令信用卡組合的質素持續惡化。

由於申報機構致力收緊信用卡融資政策及增加撇帳,第1季應收帳款總額減少2.8%。信用卡帳戶總數增加1.7%。

轉期比率由53.2%上升至55.9%。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稱:「信用卡應收帳款的質素持續惡化,顯示銀行有需要共用客戶的正面信貸資料,以及銀行有必要審慎地考慮其設定信貸限額及發卡的政策。」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 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2年5月14日

附件

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

23家申報機構 27家申報機構
3/01 6/01 9/01 12/01 3/02
帳戶總數 ('000) 7,485 7,922 8,400 9,217 9,376
季度增減 (%) +4.5 +5.8 +6.0 不適用 +1.7
年度增減 (%) +25.7 +24.2 +26.1 不適用 +25.3
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 51,485 54,521 56,505 62,050 60,331
季度增減 (%) +0.5 +5.9 +3.6 不適用 -2.8
年度增減 (%) +27.6 +24.4 +20.5 不適用 +17.2
拖欠比率(%) 0.93 1.00 1.13 1.28 1.90
按年計撇帳比率(%) 3.68 4.60 5.33 8.27 9.04
轉期比率 (%) 55.2 55.3 55.1 53.2 55.9

 

銀行業信用卡應收帳款調查

新聞稿附註

  1. 調查涵蓋從事信用卡業務的認可機構及一些認可機構的附屬機構,並非與認可機構有關的發卡機構並不包括在內。
  2. 在調查中,信用卡應收帳款指應收個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帳款。
  3. 如果信用卡帳款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已逾期,便會被列為逾期(參考下文附註7)。拖欠比率指逾期超過90日而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仍未償還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比率。
  4. 撇帳比率指在一段期間內已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期末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認可機構會採用不同的撇帳政策。一般來說,應收帳款若逾期超過180日,或應收帳款最終獲償還的機會不大(例如持卡人破產或不知所蹤),便會予以撇帳。為方便比較各認可機構的撇帳情況(尤其部分認可機構會在年內不同時段進行撇帳),撇帳比率是 按年計比率。
  5. 拖欠比率可預早反映信用卡組合的質素,撇帳比率則評估在一段指定期間內認可機構就該組合所承受的信貸虧損總額,兩項比率互相補足。拖欠比率是關於已逾期超過90日但尚未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而撇帳比率則主要涉及逾期還款情況相當嚴重的應收帳款(例如已逾期超過180日)。由於撇帳比率是按年計的比率,而拖欠比率則根據月底數字計算,所以前者一般比後者大。
  6. 信用卡帳戶的轉期帳款是指上一個結單日期的未償還款額減在上一個結單日期至當前的結單日期期間所償付的金額。
  7. 附有轉期帳款的帳戶指持卡人至少已償還認可機構規定的最低還款額,但尚未全數清償結單所示結欠餘額的帳戶。這些帳戶不會被視為逾期帳戶。若在結單到期日仍未償付最低還款額,有關帳戶便會被視作逾期帳戶。
  8. 轉期比率指轉期帳款總額與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結單日期所記錄的結欠餘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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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2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