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早報>>今日(星期六)報導,証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進行的調查發現,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1998年8月的入市的行動中聘用的經紀,於1998年8月13日進行期貨市場交易時,賺取了非法的利潤。報導又聲稱金管局在調查中,証實曾於8月13日,而非早前公布的8月14日,首次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干預。
金管局發言人在回應該報導時重申,金管局是在1998年8月14日開始進行入市行動。為了準備該項行動,金管局有需要測試市場情況。而金管局在1998年8月13日接近收市時,進行了非常少量的8月份恆生指數期貨合約的交易。
金管局發言人說:「金管局對1998年8月13日及其後的交易的成交價格感到滿意。這些成交價格與當時的市場價格是一致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