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踏入農曆「三伏」,天氣悶熱,人們難免略為放慢節奏,所以傳統上有「宜伏不宜動」的說法。只是,工作所需,也就顧不上這些民間傳統智慧了。
7月19至24日,我和同事前往北京拜訪了多個機構,包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國家開發銀行、幾家大型央企,並出席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由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主持的成立典禮。我應邀在典禮上的發言,早前已發表,現借此文談此行的另一重點──推動內地大型企業來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corporate treasury centre)。我的總結是:收穫頗豐,不枉此行。至少三家央企,包括華能集團、國家電投、三峽集團,表示計劃短期內在香港開展或擴充企業財資中心業務。這些積極的回應和部署,對於我們為香港金融業開拓更大的發展空間,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很多大型跨國企業的業務範圍和地域很廣闊,各地的分支機構有可能出現短期不同幣種資金過剩或不足的情況,因此很多此類公司都設有內部的企業財資中心,作為有效調度和運用企業資金的「內部銀行」,管理分支機構的現金、融資、外匯兌換、投資和對沖等活動,靈活調撥之餘,更能降低企業整體的財務和運作成本。而企業財資中心的運作往往需要資金管理、融資、風險管理、稅務及法律顧問等服務配合。對於內地企業而言,近年來積極「走出去」發展國際業務,海外資金調撥更形重要,需要一個高效的企業財資中心做支援,以便集中管理整體財資活動及有關風險。香港一向是內地企業「走出去」的跳板,擁有多重優勢包括首屈一指的金融市場、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中心、國際級金融和相關專業人才等,無疑是內地企業選擇設立財資中心支援海外業務拓展的理想地點。
既然香港具備發展企業財資中心的「地利」,又有內地企業「走出去」的「天時」,為何過去相對較少企業來港建立企業財資中心呢?金管局數年前針對這個問題作了專題研究,發現主因是香港的稅制:企業財資中心調撥資金會產生利息收入和支出,但我們的稅制是收入徵稅、支出卻不能作為成本扣減,這種不對稱的稅務安排成為了企業財資中心發展的障礙。對症下藥,我們向特區政府反映問題,並「成功爭取」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稅務改革,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稅務局合組專責小組,快馬加鞭,終於在2016年6月成功修訂稅務條例,調整利息扣除規則,消除不對稱的情況,並對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指明財資業務的相關利潤實施進一步利得稅寬減50%。
金融中心競爭激烈,不能再彈「有麝自然香」的舊調。因此,改例的同時,我們同步部署推廣游說工作。法例在2016年通過後,金管局團隊便立即馬不停蹄地主動出擊,推廣企業財資中心。例如去年10月我們與國資委在北京舉行企業財資中心的專題座談會;翌月,金管局與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協助中資企業了解香港在企業財資中心方面的政策,並舉辦了專題講座。這些推廣活動取得了不錯的迴響。
一年多來,我們已接觸逾百家中外企業,當中超過30家表示正積極考慮來港成立或擴充企業財資中心。除了之前提到的三家央企,還有不少內地大型企業(如:中石油集團、中廣核集團、上汽集團、TCL集團等)作為先頭部隊,紛紛籌備來港設立或進一步拓展企業財資中心,支援他們海外的業務。「行動最實際」,這正好是對香港最佳的宣傳,吸引不少其他公司跟隨。事實上,一些跨國企業例如Newell Brands Inc.、日立金融等,亦計劃利用香港擴充它們的企業財資中心功能。
對於部署「走出去」的內地企業而言,在境外設立企業財資中心要有長期經營的打算,故需要深思熟慮且計劃周詳。無論是我從業界收集的訊息,還是同事的直接觀察,都顯示內地企業對於在香港設立財資中心的興趣日濃,它們的查詢也比一年前更加深入和具體,例如怎樣的架構更適合企業的需要、建立財資中心的流程等等。我們有信心,假以時日,特別是參考了愈來愈多成功經驗,會有更多公司選擇香港作為企業財資中心的落腳點。
更多企業財資中心落戶香港,也有利於香港發展「總部經濟」,因為不少跨國企業都會將企業財資中心與地區總部設在同一地點。這將為香港的經濟活動和長遠發展提供更大的推動力。
這次的經驗再次印證一點,稅務優惠是吸引跨國企業的誘因,但並非唯一的考慮,還要看其他經濟、金融、專業服務的配套──畢竟,國際通行的稅務準則會不時更新,香港亦需要按照這些準則作相應調整。此外,產品好並不足夠,還要有針對性、有部署地宣傳推廣。
我們身處競爭激烈、瞬息萬變的時代,我們的對手也絕不會「繞手以待」。金管局會繼續與金融界緊密溝通,不斷審視是否有哪些掣肘香港金融業發展的盲點、軟肋,並與特區政府和相關機構緊密合作,不斷改革和提升我們的競爭力。還是那句話:「力不到,不為財」,身水身汗是免不了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
總裁
陳德霖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