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踏入农历「三伏」,天气闷热,人们难免略为放慢节奏,所以传统上有「宜伏不宜动」的说法。只是,工作所需,也就顾不上这些民间传统智慧了。
7月19至24日,我和同事前往北京拜访了多个机构,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国家开发银行、几家大型央企,并出席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的成立典礼。我应邀在典礼上的发言,早前已发表,现借此文谈此行的另一重点──推动内地大型企业来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corporate treasury centre)。我的总结是:收获颇丰,不枉此行。至少三家央企,包括华能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表示计划短期内在香港开展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业务。这些积极的回应和部署,对于我们为香港金融业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很多大型跨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地域很广阔,各地的分支机构有可能出现短期不同币种资金过剩或不足的情况,因此很多此类公司都设有内部的企业财资中心,作为有效调度和运用企业资金的「内部银行」,管理分支机构的现金、融资、外汇兑换、投资和对冲等活动,灵活调拨之余,更能降低企业整体的财务和运作成本。而企业财资中心的运作往往需要资金管理、融资、风险管理、税务及法律顾问等服务配合。对于内地企业而言,近年来积极「走出去」发展国际业务,海外资金调拨更形重要,需要一个高效的企业财资中心做支援,以便集中管理整体财资活动及有关风险。香港一向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跳板,拥有多重优势包括首屈一指的金融市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中心、国际级金融和相关专业人才等,无疑是内地企业选择设立财资中心支援海外业务拓展的理想地点。
既然香港具备发展企业财资中心的「地利」,又有内地企业「走出去」的「天时」,为何过去相对较少企业来港建立企业财资中心呢?金管局数年前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发现主因是香港的税制:企业财资中心调拨资金会产生利息收入和支出,但我们的税制是收入征税、支出却不能作为成本扣减,这种不对称的税务安排成为了企业财资中心发展的障碍。对症下药,我们向特区政府反映问题,并「成功争取」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税务改革,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税务局合组专责小组,快马加鞭,终于在2016年6月成功修订税务条例,调整利息扣除规则,消除不对称的情况,并对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的指明财资业务的相关利润实施进一步利得税宽减50%。
金融中心竞争激烈,不能再弹「有麝自然香」的旧调。因此,改例的同时,我们同步部署推广游说工作。法例在2016年通过后,金管局团队便立即马不停蹄地主动出击,推广企业财资中心。例如去年10月我们与国资委在北京举行企业财资中心的专题座谈会;翌月,金管局与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协助中资企业了解香港在企业财资中心方面的政策,并举办了专题讲座。这些推广活动取得了不错的回响。
一年多来,我们已接触逾百家中外企业,当中超过30家表示正积极考虑来港成立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除了之前提到的三家央企,还有不少内地大型企业(如:中石油集团、中广核集团、上汽集团、TCL集团等)作为先头部队,纷纷筹备来港设立或进一步拓展企业财资中心,支援他们海外的业务。「行动最实际」,这正好是对香港最佳的宣传,吸引不少其他公司跟随。事实上,一些跨国企业例如Newell Brands Inc.、日立金融等,亦计划利用香港扩充它们的企业财资中心功能。
对于部署「走出去」的内地企业而言,在境外设立企业财资中心要有长期经营的打算,故需要深思熟虑且计划周详。无论是我从业界收集的讯息,还是同事的直接观察,都显示内地企业对于在香港设立财资中心的兴趣日浓,它们的查询也比一年前更加深入和具体,例如怎样的架构更适合企业的需要、建立财资中心的流程等等。我们有信心,假以时日,特别是参考了愈来愈多成功经验,会有更多公司选择香港作为企业财资中心的落脚点。
更多企业财资中心落户香港,也有利于香港发展「总部经济」,因为不少跨国企业都会将企业财资中心与地区总部设在同一地点。这将为香港的经济活动和长远发展提供更大的推动力。
这次的经验再次印证一点,税务优惠是吸引跨国企业的诱因,但并非唯一的考虑,还要看其他经济、金融、专业服务的配套──毕竟,国际通行的税务准则会不时更新,香港亦需要按照这些准则作相应调整。此外,产品好并不足够,还要有针对性、有部署地宣传推广。
我们身处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时代,我们的对手也绝不会「绕手以待」。金管局会继续与金融界紧密沟通,不断审视是否有哪些掣肘香港金融业发展的盲点、软肋,并与特区政府和相关机构紧密合作,不断改革和提升我们的竞争力。还是那句话:「力不到,不为财」,身水身汗是免不了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
总裁
陈德霖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