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規管

匯思

2002年09月26日

過度規管

金管局為強化銀行業的市場紀律而推出的措施旨在提高市場效率,絕對不是過度規管。

金管局不時會被指為過度規管銀行業務。通常在金管局推出新措施時,部分不接受措施的人士都會有這種反應。不歡迎這些新措施的人會指出,他們反對是基於「原則」,指新措施過度規管銀行業,有違香港的自由市場原則;他們不會針對措施的好壞作出討論。

我當然同意為規管而規管是要不得的做法。我一向支持自由市場,深明過度規管會削弱市場力量,妨礙競爭與創新。金管局在提出任何新措施前,都會仔細研究有關措施是否必須,特別是所採用的方法是否最切合香港市場的獨特情況。因此我們會進行廣泛的諮詢,確保能夠掌握市場的意見。在這些諮詢工作中,金管局經常收到銀行業人士、立法會議員、消費者委員會、社會大眾以至傳媒朋友的寶貴意見,讓我們能夠對建議作出適當修訂,使措施更加完善。

回應金管局可能會過度規管銀行業的意見,我要指出的是,為了達到維持貨幣穩定及銀行體系穩定的中央銀行目標,有一些措施是必須的。這類「審慎監管」措施的其中一個例子是國際間現正全力落實《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修訂銀行資本要求以能更有效反映銀行在日常業務中所承擔的風險。不過,事實上我們最近採取的措施大部分並非純粹是「審慎監管」類別的。有多項措施是帶有「保障消費者」成分,例如我們在處理銀行客戶投訴方面投入了許多資源;我們又積極參與檢討《銀行營運守則》的工作,目的大致是確保銀行有良好的客戶服務。我們在存款保險計劃方面亦花了不少時間,這個計劃除了可以保障消費者外,亦符合審慎監管的原則。

不過,我希望大家特別留意的,是與加強市場紀律有關的措施。正如最近在香港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政策會議提到:「市場紀律是促進市場穩健與效率的重要元素,金融市場參與者,包括投資者、存戶、評級機構及金融分析員在推動金融機構有效管理風險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令金融體系更加穩固。」這跟香港一貫的理念完全一致,亦因為這個緣故,我們在最近幾年非常注重披露財務資料及企業管治這兩個範疇──這是加強市場紀律的關鍵。唯有得到可靠的資訊,市場人士才能據以作出決定,因此我們不斷強調金融機構要披露更多資料。金融機構的董事及管理層若能更加留意市場關注的事項並作出回應,亦會有助加強市場的紀律,因此我們不斷提出要加強企業管治。

金管局推出的許多措施都是以「市場紀律」為重點,這些措施完全符合盡可能讓市場自行運作的香港精神。也許我可以借用財政司司長的話來形容金管局的立場,這就是「為市場發展創造條件」。從這個角度來看,希望大家都會同意金管局的措施絕對不是「過度規管」。

 

任志剛

200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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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