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規定所有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都要設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以確保收到的所有投訴都得到妥善處理。每家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都設有專人接收投訴,有關聯絡資料載於「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處理客戶投訴的聯絡人名單」,亦可致電金管局(2878 1188)索取。
金管局一般不會干預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的商業決定,亦不會就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與其客戶之間的商業爭議作出仲裁或介入有關爭議。相反,金管局力求確保:(i)持牌人採取合理步驟處理收到的投訴;(ii)持牌人有行之有效的投訴處理程序;(iii)儲值支付工具使用者得到合理保障,以及(iv)適當跟進任何在監管方面引起關注的事宜。因此,一般來說,先行向儲值支付工具持牌直接提出投訴比較有效,令問題可及早得到處理或解決。
若當事人決定向金管局投訴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請填妥網上投訴表格,或將已下載並填妥的投訴表格以親身、郵寄、電郵或傳真方式向金管局遞交。金管局收到投訴表格後,會向投訴人發出確認信,然後評估有關投訴,並會按需要將個案轉介有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跟進。金管局完成評估及調查後,會將結果知會投訴人。金管局會致力盡快完成調查及通知投訴人,但處理投訴所需時間視乎多項相關因素而定,例如投訴的性質及複雜程度。若投訴人對有關結果感到不滿,可要求覆核。
投訴人向金管局遞交填妥的投訴表格時,可遞交附有閣下簽署的表格的掃描本,或沒有簽署的可編輯PDF檔案格式的表格。如屬後者,投訴人須在投訴表格第5節有關方格內加上「✔」 號,表示同意金管局向有關持牌人及其他有關各方以審慎的方式披露有關投訴的資料及投訴人的個人資料。
除必須提供姓名及聯絡資料外,其他個人資料由投訴人自願提供。此舉主要為方便金管局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投訴人有權要求查閱及糾正由金管局保存的個人資料。
若公眾人士遞交網上投訴表格或發送電郵至 SVFComplaintEnquiry@hkma.gov.hk / RPS_enquiry@hkma.gov.hk,系統會自動發出確認通知。
金管局收到填妥的投訴表格或與儲值支付工具及零售支付系統相關的查詢後,會於 7 個工作日內作出初步回應。
網上遞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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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投訴表格 (PDF版本): 透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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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亦可致電本局 (852) 2878 1188 查詢有關投訴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的事宜。所有你和本局職員之間的電話談話內容,無論是你的來電或我們的回覆電話,可能會被錄音以確保我們的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