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企業財資中心的決策應該全面考慮公司的財資業務發展和風險管控的需要,而非單純追求稅務優惠。
香港企業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分為兩部分:相關利息支出的扣免和利得稅的減半,各自對應的條件有所不同。企業在計劃財資中心架構時應將此納入考量因素,亦可與稅務顧問詳細討論其具體安排。
另外,企業財資中心的規模取決於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相關法律並沒有對於規模的門檻定立要求。
相關利息支出的扣免並沒有對企業財資中心的架構作出特別要求。
若涉及利得稅的減半,企業需要注意「安全港」規則,即企業財資利潤總額和企業財資資產總值的百分率分別不低於75%。為滿足這項要求,很多企業會依據自身情況,選擇新設公司,或對現有公司業務進行重整,專門或主要從事企業財資業務。
每間企業的情況都很不同,當中可能會涉及到很多的操作細節和技術問題,建議企業可以借鑒同類型企業的經驗並諮詢稅務顧問和銀行的建議,盡可能地做好規劃。
金管局和投資推廣署共同出版了《香港企業財資中心案例分享》,包括了來自不同行業並在香港成立了財資中心的企業的案例,概括了受訪企業在籌劃財資業務時的情況和考慮,以及在香港所利用到的財資中心結構和解決方案,詳情請參考此處。
總括而言,香港作為企業財資中心樞紐有多項優勢,包括成熟和具競爭力的融資平台、最大和流動性最強的離岸人民幣中心、人才的配套、優越的地理位置等。憑藉這些優勢,香港一直都是企業在亞洲設立地區總部以及企業財資中心的首選地點之一,備受中外企業的青睞。
通過在香港設立財資中心,企業可以更加集中且系統化地管理海外資金和外匯風險,同時利用香港成熟的銀行體系、資本市場和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以及完善的專業服務,促進海外業務的發展,提高風險管控,並與國際化標準接軌。
香港具備一些其他金融中心難以複製的優勢。首先,香港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擁有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也是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及融資中心。據統計,全球約七成的人民幣SWIFT支付交易和四成人民幣外匯交易由香港處理。
此外,香港作為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橋頭堡,在地理上,毗鄰內地;而且實行一國兩制,受惠於國內境外的獨特地位;加上,是全球唯一利用英漢「雙語並行」的普通法制度的經濟體,都有利內地企業在香港進行海外業務的統籌和管理。
香港總體的稅務環境對企業財資中心營運跨境業務非常有利。香港只設有三種直接稅:利得稅、個人薪俸稅和物業稅。香港沒有銷售稅、增值稅等間接稅。另外,很多其它地區所徵收的與財資管理活動相關的稅種,如利息預提稅,香港都沒有徵收。
香港企業財資中心稅務措施與其他地區的相關政策相比,在申請制度、申請條件和優惠期限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區別。
在香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不需要審批,而且並非所有企業財資中心都會申請相關的稅務優惠。因此,金管局未有掌握相關數據。
自稅務條例修訂後,愈來愈多企業對在香港設立財資中心有興趣,而它們向金管局的查詢也比剛完成修例時更加深入和具體。不少銀行和稅務顧問亦觀察到類似的趨勢。企業財資中心屬於企業的長遠策略部署,我們相信在港進行的企業財資活動日後將會逐步增加。
現時香港的相關稅務協定已經涵蓋了主要經濟體和交易夥伴,而企業應該著眼於稅務協定的實質優惠。比如,香港與中國內地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比起其他發達經濟體與中國內地簽訂的相關協定更有競爭力。其中,協定的預提稅率比許多其他與中國內地簽訂相關稅務協定的主要經濟體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