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對零售銀行銷售非上市證券及期貨投資產品及結構性存款(統稱為「投資產品」)的手法進行的喬裝客戶檢查(「檢查」)結果。1
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聯合委聘一間服務供應商進行檢查2,以了解中介機構的銷售手法,以及識別需要改善的地方。為促進良好的銷售手法,金管局今日向業界公布喬裝客戶檢查的結果。
檢查顯示被挑選的銀行普遍遵守「認識你的客戶」的規定。然而,一些抽樣檢查顯示部分銀行的銷售程序有不足之處,以及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其中包括:
是次檢查亦顯示一些良好的銷售手法。例如一些銀行職員主動提醒喬裝客戶不宜過於「進取」,以及提醒喬裝客戶留意其有意投資的產品涉及較高的投資風險。一些銀行職員亦勸喻喬裝客戶不應倉卒作出投資決定。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先生表示:「銀行有責任確保其職員就投資產品向客戶披露準確及足夠的資料,以及提出持平的意見,以協助客戶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他補充說:「銀行亦應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在充分考慮客戶的所有相關個人狀況後,所建議的產品適合該客戶。」
阮先生表示金管局已要求個別有關銀行採取糾正措施。金管局在監管所有銀行的過程中會加強審視是次檢查所發現的不足之處,並會不時進行喬裝客戶檢查,藉以評估業界遵守監管規定的情況。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