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授銀行牌照

新聞稿

2002年09月16日

建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授銀行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建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華銀行)授予銀行牌照,並於2002年9月13日生效。

建華銀行是一家在台灣註冊成立的銀行,自1998年起已設立本地代表辦事處。建華銀行是金管局放寬進入市場準則後首家獲批銀行牌照的海外註冊銀行。今年5月,行政會議通過金管局提出放寬部分進入銀行業市場準則的建議,其中包括取消境外註冊申請銀行須有160億美元資產的準則,代之以適用於本地註冊申請機構的較低的資產負債表規模準則(現時為客戶存款30億港元及總資產40億港元)。

根據2002年7月號的《銀行家》雜誌的資料顯示,以第一級資本及總資產值計,建華銀行的世界排名分別為第458及第438,在台灣則分別排名第20及第16。

繼建華銀行獲發給銀行牌照後,香港的持牌銀行數目已增至13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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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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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2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