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今日(星期五)宣布擴大按揭保險計劃的貸款額上限,由500萬港元增加至800萬港元。擴大按揭保險計劃將於2001年11月5日(星期一)起生效,初期將承保按揭成數最高達85%的現樓按揭貸款。
按揭保險計劃於1999年3月由按揭證券公司推出,目的是協助本港市民自置居所。該計劃目前承保現樓按揭貸款及樓花按揭貸款,貸款額上限均為500萬港元。按揭證券公司應銀行的要求及在核准再保險公司的同意下,決定將貸款額上限增加至800萬港元。
由500萬港元至800萬港元範圍內的按揭貸款合資格準則載於附件甲。按揭證券公司將於較後時間因應銀行的回應及擴大計劃後之貸款表現,考慮是否把800萬港元貸款額上限擴展至按揭成數達90%的按揭貸款及樓花按揭貸款。
有意申請該擴大按揭保險計劃的置業人士,請聯絡任何一家參與銀行(31家參與銀行載於附件乙)或瀏覽按揭證券公司網站(http://www.hkmc.com.hk)。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2日
說明文件
按揭保險計劃
介乎500萬港元至800萬港元貸款的合資格準則
說明:私人住宅物業按揭成數超過70%,及貸款金額超過500萬港元至800萬港元之間浮息按揭貸款的合資格準則。 | |
根據《按揭保險營運手冊》第3章,按揭保險計劃的保按揭資格包括: (1)按揭條件;及 (2)主要合資格準則。 主要合資格準則簡列如下: | |
產品種類 |
浮息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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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訂立按揭貸款時原有貸款上限 |
浮息按揭:HK$8,000,000
(享有暫停供款期的貸款不合資格) |
釐定按揭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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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計算供款額與收入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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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受僱情況 | 非固定受薪/自僱人士不符合資格,但若干類別的專業人士(如:醫生、會計師、律師或按揭證券公司接納的其他專業)不受此限制。 |
物業類型 | 不包括樓花按揭貸款 |
信貸 | 必須進行內部信貸審查,另若受保人有參與香港資信有限公司或其他信貸資料機構,則亦須向該機構進行信貸審查。 |
最長原定年期 | 25年 |
最短原定年期 | 10年 |
訂立按揭貸款時及整個貸款期內,「剩餘年期」與「樓齡」兩者之和的上限 |
40年 |
業主自住 | 最少其中一位有收入的抵押人/借款人必須以有關物業為主要住所。 佔用物業的借款人/抵押人的收入必須超過或至少相等於每月的按揭供款額。 |
參與銀行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