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貨幣面世

新聞稿

2001年11月01日

歐元貨幣面世

歐元紙幣及硬幣將於2002年1月1日面世,距今只有兩個月。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藉此機會提醒公眾人士有關12個歐元區國家* 的貨幣轉為單一歐元貨幣的過渡安排。

這些歐元區國家將會由1月1日起採取即時措施,回收在市面流通的原有本國貨幣(原有歐洲貨幣),其後該等貨幣亦會於短期內不再獲接受為支付工具。此外,相信全球其他地區亦很快會不再接受該等貨幣。

香港方面,由1月1日起,需要前往歐元區的人士應能與兌換其他外幣的方式一樣,從銀行換取歐元紙幣。然而,在任何情況下,歐元紙幣最快都要到1月1日才可供兌換。

公眾人士應向銀行或兌換店查詢有關原有歐洲貨幣或歐元的兌換交易的詳情和涉及的費用。然而,在一般情況下:

  • 持有十二種原有歐洲貨幣的紙幣的人士及不時會接受以這些貨幣付款的公司應考慮盡快把所持貨幣兌換為港元(或任何其他非原有歐洲貨幣),或存入銀行帳戶。同時,如無必要,上述人士或公司也應盡量避免再買入任何原有歐洲貨幣。
  • 雖然在新一年開始後一段指定期間內,銀行可能仍然願意兌換原有歐洲貨幣的紙幣,但市民應預期有關的匯率或所收取的費用會反映該等紙幣最終要運回歐洲兌換所引起的額外費用。
  • 前往歐元區國家的旅客由現在起應考慮在回程前於歐洲兌換所持的任何剩餘的原有歐洲貨幣。
  • 與大部分外幣的情況一樣,銀行不會兌換原有歐洲貨幣的硬幣,亦不會備有任何歐元硬幣。

公眾人士若預期會使用歐元紙幣,應留意歐元區有關當局在歐洲中央銀行特設網站(www.euro.ecb.int)發布以協助公眾辨認歐元紙幣的資料,包括關於防偽特徵的資料。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說:「由單一貨幣代替12種貨幣,當然會令前往歐元區的人士感到輕鬆一點。雖然金管局並沒有正式參與歐元貨幣的發行,但我們支持歐洲中央銀行及香港的金融界在確保貨幣順利過渡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這12個歐元區國家為:奧地利、比利時、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及西班牙。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 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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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