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0年12月28日

2000年1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就特殊因素作出調整後,2000年11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總額與過去兩個月大致相同。

新借出貸款總額繼10月份增加4.2%後,11月份再增加7.2%,至96億港元。不過,新借出貸款總額增加,主要是因為認可機構之間的按揭貸款組合調配仍在進行中,而並非由於基本需求有所增加。11月份新貸款平均金額增加至142萬港元,10月份則為139萬港元。

新批出貸款總額繼10月份上升9.1%後,在11月份減少28.0%,至78億港元,其中獲批出的一手及二手市場貸款數目均告減少。再融資貸款總額佔新批出貸款總額的比率由10月份的29.6%,進一步上升至11月份的39.3%。再融資貸款增加,仍然是因為受到上文所述因素影響。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在11月份減少39.2%,至46億港元,10月份則為76億港元。

新批出按揭貸款平均按揭比率由10月份的61.4%,增加至11月份的62.4%。貸款平均合約期由10月份的207個月,縮短至11月份的204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9.1%屬於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按揭全期以低於最優惠利率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90.5%,10月份則為90.8%。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60.6%,10月份則為64.6%。

11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繼續上升,升幅為0.4%。11月份未償還貸款的3個月移動平均按年增幅由10月份的1.9%降至1.4%,但12個月增幅則由10月份的0.8%增至1.3%。

11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過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保持穩定,仍然為1.31%。

11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10月份的7,900萬港元減少至4,500萬港元。未償還貸款總額再減少8,200萬港元,至61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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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12月28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本統計調查並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戶的按揭貸款。
  2.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3.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如果按揭貸款的分期還款額已過期超過三個月,到了統計調查報告期結束時仍未償還,該筆貸款便被列為「過期貸款」。拖欠比率指過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加權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貸款平均合約期與業主自用物業有關貸款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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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