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物業統計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00年11月28日

收回物業統計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2000年7月進行一項收回物業的統計調查。該項統計調查的主要目的,是收集有關認可機構於6月30日持有的收回物業(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物業)數目,以及認可機構就收回與出售這類物業的處理手法的資料,以便進行審慎監管。金管局其後於2000年9月再作跟進的統計調查。這項統計調查範圍較小,涉及的認可機構佔銀行體系於6月30日持有收回物業總數約七成。

整體而言,兩項統計調查顯示認可機構出售收回物業佔物業銷售交易總數的比重相對較小,而認可機構在本年第3季出售收回物業的數量增加。統計調查所得結果簡述如下:

2000年6月30日的統計調查

  • 銀行體系內157認可機構持有總數3,307項收回物業*,價值130億港元;另正進行收回程序的物業共2,539項,價值60億港元。
  • 在收回物業中,2,245項屬住宅物業,1,062項屬非住宅物業。
  • 在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的18個月期間,成功出售的收回物業總數為5,025項。期內認可機構出售收回住宅物業數目佔住宅物業市場同期銷售總數約3%,顯示前者對住宅物業市場的影響有限。
  • 大部分認可機構表示,它們只會以可接受的價格水平出售收回物業(即是認可機構不會以迫售式價格出售這類物業),顯示認可機構對出售收回物業普遍採取審慎態度。

 

2000年9月25日的統計調查

  • 根據被抽樣訪問的認可機構(機構數目較6月份統計調查的小),第3季收回物業情況有所改善,原因是出售收回物業的數目增加,每月平均出售比率差不多是上述18個月期間所錄得數字的3倍。
  • 與6月30日比較,被抽樣訪問認可機構持有的收回物業數目減少13%(以價值計減少17%)。正待收回的物業數目亦減少15%,顯示部分有問題貸款的情況可能有所改善。
  • 這項統計調查涉及的認可機構普遍預期年底前收回物業數目會維持在9月25日的相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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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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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