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2000年5月12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批准金東財務有限公司(金東財務)的認可資格由有限制牌照銀行,改為接受存款公司,生效日期為2000年5月10日。
金東財務於1980年6月註冊為接受存款公司,並於 1991年7月成為有限制牌照銀行。金東財務申請將認可資格由有限制牌照銀行改為接受存款公司,是基於本身業務需要的轉變而作出的商業決定。
繼金東財務獲准更改認可資格後,香港的接受存款公司數目已增至69家,有限制牌照銀行數目則為51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