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按揭上限

新聞稿

1998年07月31日

七成按揭上限

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7月28日宣布撤銷認可機構物業貸款的四成指引後,部分人士建議放寬銀行就住宅按揭貸款採納的七成按揭上限。 金管局謹此澄清,撤銷四成指引並不表示金管局已改變其在監管銀行於香港的物業貸款方面的基本立場。現時並無計劃而且亦不適宜放寬按揭貸款 的七成上限。

七成按揭上限是銀行業在1991年11月採納的一項審慎措施,以防止業界對物業市場承受過大風險,金管局一直全力支持銀行這種做法。我們 從近期的經濟周期可以看到,這項措施行之有效,成功保障銀行免受物業價格波動的影響,有助確保銀行體系在市場表現反覆以及前景不明朗的情 況下保持穩定。金管局認為這是銀行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並期望所有認可機構繼續就各類物業貸款採取審慎的貸款準則,包括嚴格遵守按揭 貸款七成上限的準則。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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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199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