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紀錄冊載有現時獲發牌的穩定幣發行人名單,持牌人可進行《穩定幣條例》所界定的受規管穩定幣活動*。《穩定幣條例》第21條規定紀錄冊須提供予公眾查閱。
持牌人名稱及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 |
電子郵箱地址 |
牌照編號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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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尚未有持牌的穩定幣發行人,此列表將會適時更新。 |
* 現時,任何人如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發行指明穩定幣、在香港或以外地區發行宣稱或看來是參照港元以維持穩定價值的指明穩定幣,或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指明穩定幣的發行,必須向金融管理專員申領牌照。有關受規管穩定幣活動及指明穩定幣的定義,請參閱《穩定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