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天公布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內宣布的債券資助先導計劃相關詳情,以及其他推動債券市場發展相關工作的進度。
債券資助先導計劃的主要合資格條件如下:
事項 |
細節 |
首次發債機構 |
合資格發債人需是首次發行機構,即自2013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9日五年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未曾在香港發行債券的發債人。 |
合資格債券 |
合資格債券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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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金額 |
每筆債券發行的資助金額相當於合資格發行費用的一半,上限按以下設定:
每個發債人最多可為其兩筆債券發行申請資助。 |
債券資助先導計劃的開展日期定於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相關立法程序完成當日,而是次計劃有效期為三年。
債券資助先導計劃的具體細節於金管局今天發出的業界通告中列明。
金管局亦於就其他債券市場發展相關的工作項目取得良好進展:
就上述工作,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債券市場是香港資本市場重要和增長迅速的一環。以上一系列措施的推出,加上近年的相關工作項目,例如『債券通』,將令我們市場更多元化及為我們的市場帶來更多流動性和商機。我們將與市場參與者緊密合作,共同落實這些措施,以及推動香港金融業界的發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