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幣業務參加行而設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

新聞稿

2012年06月14日

為人民幣業務參加行而設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12年6月14日)宣布向參與香港人民幣業務的認可機構(參加行)提供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有關安排會運用中國人民銀行與金管局之間的貨幣互換協議。由2012年6月15日起,金管局會因應個別參加行的要求,接納合資格證券作抵押品,向有關參加行提供有期人民幣資金。有關安排的細節載於附件

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說:「過去兩年香港的離岸人民幣市場一直穩健發展。推出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是要推動香港的人民幣資本市場進一步深化,以及鞏固香港作為全球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這安排有助參加行處理例如由資本市場活動或其海外銀行客戶對流動資金的突然需要等引起而可能不時出現的短期流動資金緊絀的情況。此舉有助加強市場信心,以及支持離岸市場的長遠發展。」

金管局歡迎參加行使用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來管理他們的短期流動資金需求。當流動資金安排下的借款期滿時,參加行可以按其資金需要續期。然而,參加行不應把這流動資金安排當作其業務的穩定資金來源。金管局會不時檢討這安排,並根據操作經驗在適當情況下優化。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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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