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衍生工具交易资料储存库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触发国际社会采取行动,针对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各个范畴推出改革方案,藉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及减低涉及的交易对手风险。国际监管机构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包括规定向交易资料储存库(储存库)汇报所有场外衍生工具交易,以及所有标准化场外衍生工具交易都要经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结算。

储存库是保存场外衍生工具交易记录的中央电子资料库,会收集及向监管机构提供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资料,为监管机构履行监察市场的职责提供重要支援,有助维持金融稳定。储存库亦有助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市场标准化,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交易资料的质素和可获取性。

金管局与政府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之下制定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制度(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其中包括向香港储存库汇报指定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及经指定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结算指定交易的强制规定。

金管局于2013年8月引入暂行汇报安排,规定持牌银行须向金管局所设的储存库汇报其与其他持牌银行进行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立法会于2014年3月26日颁布《2014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订立香港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框架。《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 汇报及备存纪录责任)规则》(汇报规则)已分两阶段生效。于2015年7月10日开始的第一阶段汇报,引入某些掉期息率及不交收远期交易的强制性汇报,暂行汇报规定并于汇报规则生效时停止。扩大强制性汇报,又称第二阶段汇报,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所有五个主要资产类别(即:利率、外汇、股票、信贷和商品)的场外衍生工具均会被涵盖。

HKTR资讯网页

HKTR网页于2014年5月推出,为有关香港储存库操作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资讯。

修订日期 : 2023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