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

新聞稿

2021年09月10日

金管局公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9月10日)就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以下簡稱跨境理財通)公布實施細則,為業界提供監管指引。

中國人民銀行及澳門金融管理局亦於同日公布跨境理財通在內地及澳門的實施細則。這標誌著三地已完成監管細則制定工作,跨境理財通正式落地。銀行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後可啟動跨境理財通業務。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跨境理財通正式落地實施,是大灣區金融合作又一個令人鼓舞的發展。三地個人投資者將可通過跨境理財通這一便捷渠道,跨境投資多元化的理財產品。這不僅為大灣區個人投資者帶來更多投資選擇,也為三地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創造新機遇,同時促進人民幣跨境流動和使用,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角色。」

在制定跨境理財通實施細則的過程中,金管局一直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内地及澳門的監管機構及業界緊密溝通,聽取各方意見,在風險可控及充分保障投資者權益的原則下盡量為業界和投資者提供靈活度。金管局將密切留意和監察跨境理財通業務開展情況,並與各界持分者保持溝通,確保機制運作順暢,適時尋求優化空間。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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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