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新聞稿

2021年09月10日

金管局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9月10日)就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公布实施细则,为业界提供监管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及澳门金融管理局亦于同日公布跨境理财通在内地及澳门的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三地已完成监管细则制定工作,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银行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后可启动跨境理财通业务。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实施,是大湾区金融合作又一个令人鼓舞的发展。三地个人投资者将可通过跨境理财通这一便捷渠道,跨境投资多元化的理财产品。这不仅为大湾区个人投资者带来更多投资选择,也为三地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创造新机遇,同时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和使用,从而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角色。」

在制定跨境理财通实施细则的过程中,金管局一直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内地及澳门的监管机构及业界紧密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在风险可控及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原则下尽量为业界和投资者提供灵活度。金管局将密切留意和监察跨境理财通业务开展情况,并与各界持分者保持沟通,确保机制运作顺畅,适时寻求优化空间。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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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