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第2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02年08月16日

2002年第2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公布截至2002年第2季的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2002年第2季的拖欠比率,由第1季的1.90%下降至1.73%。拖欠比率下降,部分是因為個人破產個案上升令機構增加撇帳。

第2季的撇帳額為20.6億港元,佔第2季的平均應收帳款的3.41%。假設未來3季繼續以這個程度撇帳,「按年計」撇帳額將會為82.2億港元,佔平均應收帳款的13.63%,而上一季的按年計撇帳率則為9.04%。

經調整以排除因部分機構在第2季修訂撇帳政策所造成的效應後,第2季的按年計撇帳率約為12.68%。

第2季應收帳款總額減少0.1%,原因計有:機構作出撇帳、部分機構收緊信用卡貸款政策,以及部分機構協助客戶重組信用卡貸款(即轉為個人貸款)。信用卡帳戶總數增加1.2%。

轉期比率由55.9%微降至55.8%,表示利用信用卡作借款用途的客戶比例保持穩定。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稱:「經濟疲弱令失業率持續上升,以及第2季個人破產個案升至破紀錄的水平,撇帳率的上升並不為奇。雖然接近季末時情況略有改善,但這是否能成為未來的趨勢,目前仍是言之尚早。」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葉秀華 2878 1687 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2年8月16日

附件

信用卡貸款調查

23家申報機構 27家申報機構
2001年
第2季
2001年
第3季
2001年
第4季
2002年
第1季
2002年
第2季
期末帳戶總數 ('000) 7,922 8,400 9,217 9,376 9,488
季度增減 (%) +5.8 +6.0 不適用 +1.7 +1.2
年度增減 (%) +24.2 +26.1 不適用 +25.3 +19.8
期末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 54,521 56,505 62,050 60,331 60,260
季度增減 (%) +5.9 +3.6 不適用 -2.8 -0.1
年度增減 (%) +24.4 +20.5 不適用 +17.2 +10.5
平均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1 (a) 53,003 55,513 59,277 61,190 60,295
拖欠帳款 > 90日(百萬港元) 548 637 796 1,147 1,045
拖欠比率(%) 1.00 1.13 1.28 1.90 1.73
撇帳額(百萬港元)2 (b) 613 741 1,268 1,384 2,055
撇帳比率3 (c = b / a)
- 季度比率 1.16 1.34 2.14 2.26 3.41
- 按年計季度比率 4.62 r 5.34 r 8.55 r 9.04 13.63
- 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按年計比率 4.10 4.52 5.46 9.04 11.24
轉期帳款(百萬港元) 30,165 31,159 33,009 33,753 33,611
轉期比率 (%) 55.3 55.1 53.2 55.9 55.8

註:

  1. 期內平均數(計算方法為[期初數額+期末數額]/2)
  2. 期內流量
  3. 計算方法為期內流量佔期內平均應收帳款的百分比

r 代表由於編製方法改變而經修訂的數字

有陰影數字是新加入的數據

銀行業信用卡貸款調查

新聞稿附註

  1. 調查涵蓋從事信用卡業務的認可機構及一些認可機構的附屬機構,並非與認可機構有關的發卡機構並不包括在內。
  2. 在調查中,信用卡應收帳款指應收個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帳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過90日而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仍未償還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帳款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已逾期,便會被列為逾期(參考下文附註6)。拖欠比率可預早反映信用卡組合的質素。
  4. 撇帳額指在一段期間內從貸款帳冊中撇除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無論機構在何時將有關撇帳計入損益帳內,因為若機構的政策是預早在撇帳前提撥準備金,則計入損益帳的時間便會比實際撇帳時間早)。認可機構會採用不同的撇帳政策。一般來說,應收帳款若逾期超過180日,或應收帳款最終獲償還的機會不大(例如持卡人破產或不知所蹤),便會予以撇帳。

    按年計季度比率預早反映若現季度的撇帳比率在未來3季持續,業內將會出現的撇帳情況。 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現在為止的實際撇帳比率,並化作按年計比率以便比較。
  5. 拖欠比率與撇帳比率互相補足。拖欠比率是關於在申報日期已逾期超過90日但尚未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因此是反映未來的撇帳情況的指標。撇帳比率則關於逾期還款情況相當嚴重(例如已逾期超過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間內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以及因為被視為無法收回(例如因為借款人已申請破產)而逾期未滿180日亦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
  6. 轉期帳款代表「借款」,是指在應收帳款總額中的款額,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數清償結單所示結欠餘額,但至少已償還認可機構規定的最低還款額。轉期帳款不包括逾期帳款。帳戶若在結單到期日仍未償付最低還款額,便會被視作逾期帳戶。
  7. 轉期比率指轉期帳款總額與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結單日期所記錄的結欠餘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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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2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