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第2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新闻稿

2002年08月16日

2002年第2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公布截至2002年第2季的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2002年第2季的拖欠比率,由第1季的1.90%下降至1.73%。拖欠比率下降,部分是因为个人破产个案上升令机构增加撇帐。

第2季的撇帐额为20.6亿港元,占第2季的平均应收帐款的3.41%。假设未来3季继续以这个程度撇帐,「按年计」撇帐额将会为82.2亿港元,占平均应收帐款的13.63%,而上一季的按年计撇帐率则为9.04%。

经调整以排除因部分机构在第2季修订撇帐政策所造成的效应后,第2季的按年计撇帐率约为12.68%。

第2季应收帐款总额减少0.1%,原因计有:机构作出撇帐、部分机构收紧信用卡贷款政策,以及部分机构协助客户重组信用卡贷款(即转为个人贷款)。信用卡帐户总数增加1.2%。

转期比率由55.9%微降至55.8%,表示利用信用卡作借款用途的客户比例保持稳定。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称:「经济疲弱令失业率持续上升,以及第2季个人破产个案升至破纪录的水平,撇帐率的上升并不为奇。虽然接近季末时情况略有改善,但这是否能成为未来的趋势,目前仍是言之尚早。」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2年8月16日

附件

信用卡贷款调查

23家申报机构 27家申报机构
2001年
第2季
2001年
第3季
2001年
第4季
2002年
第1季
2002年
第2季
期末帐户总数 ('000) 7,922 8,400 9,217 9,376 9,488
季度增减 (%) +5.8 +6.0 不适用 +1.7 +1.2
年度增减 (%) +24.2 +26.1 不适用 +25.3 +19.8
期末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 54,521 56,505 62,050 60,331 60,260
季度增减 (%) +5.9 +3.6 不适用 -2.8 -0.1
年度增减 (%) +24.4 +20.5 不适用 +17.2 +10.5
平均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1 (a) 53,003 55,513 59,277 61,190 60,295
拖欠帐款 > 90日(百万港元) 548 637 796 1,147 1,045
拖欠比率(%) 1.00 1.13 1.28 1.90 1.73
撇帐额(百万港元)2 (b) 613 741 1,268 1,384 2,055
撇帐比率3 (c = b / a)
- 季度比率 1.16 1.34 2.14 2.26 3.41
- 按年计季度比率 4.62 r 5.34 r 8.55 r 9.04 13.63
- 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按年计比率 4.10 4.52 5.46 9.04 11.24
转期帐款(百万港元) 30,165 31,159 33,009 33,753 33,611
转期比率 (%) 55.3 55.1 53.2 55.9 55.8

注:

  1. 期内平均数(计算方法为[期初数额+期末数额]/2)
  2. 期内流量
  3. 计算方法为期内流量占期内平均应收帐款的百分比

r 代表由于编制方法改变而经修订的数字

有阴影数字是新加入的数据

银行业信用卡贷款调查

新闻稿附注

  1. 调查涵盖从事信用卡业务的认可机构及一些认可机构的附属机构,并非与认可机构有关的发卡机构并不包括在内。
  2. 在调查中,信用卡应收帐款指应收个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帐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过90日而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仍未偿还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占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帐款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已逾期,便会被列为逾期(参考下文附注6)。拖欠比率可预早反映信用卡组合的质素。
  4. 撇帐额指在一段期间内从贷款帐册中撇除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无论机构在何时将有关撇帐计入损益帐内,因为若机构的政策是预早在撇帐前提拨准备金,则计入损益帐的时间便会比实际撇帐时间早)。认可机构会采用不同的撇帐政策。一般来说,应收帐款若逾期超过180日,或应收帐款最终获偿还的机会不大(例如持卡人破产或不知所踪),便会予以撇帐。

    按年计季度比率预早反映若现季度的撇帐比率在未来3季持续,业内将会出现的撇帐情况。 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现在为止的实际撇帐比率,并化作按年计比率以便比较。
  5. 拖欠比率与撇帐比率互相补足。拖欠比率是关于在申报日期已逾期超过90日但尚未撇帐的信用卡应收帐款,因此是反映未来的撇帐情况的指标。撇帐比率则关于逾期还款情况相当严重(例如已逾期超过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间内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以及因为被视为无法收回(例如因为借款人已申请破产)而逾期未满180日亦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
  6. 转期帐款代表「借款」,是指在应收帐款总额中的款额,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数清偿结单所示结欠余额,但至少已偿还认可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转期帐款不包括逾期帐款。帐户若在结单到期日仍未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会被视作逾期帐户。
  7. 转期比率指转期帐款总额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百分比。应收帐款总额是根据月底数字计算,而转期帐款则根据于结单日期所记录的结欠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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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2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