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貨幣發行委員會2001年5月4日會議記錄

新聞稿

2001年06月04日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貨幣發行委員會2001年5月4日會議記錄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於2001年5月31日批准公布)

2001年4月1日至4月23日期間貨幣發行局的運作

1. 貨幣發行委員會(委員會)獲悉,雖然外圍市況較為波動,報告期內港元保持穩定。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於4月18日調低50基點,導致銀行同業拆息顯著下跌。4月中,港元遠期利率與同期美元利率的息差收窄,但短期利率方面的息差則回落至負數水平。委員會又獲悉,報告期內總結餘並無重大變動,亦不曾進行兌換保證交易。

2. 委員會獲悉,期內貨幣基礎的變動與用作支持貨幣基礎的外匯儲備的變動完全一致,符合貨幣發行局制度的規則。

3. 報告期內的貨幣發行局運作報告載於附件A。

 

對潛在風險及不穩定因素的監察

4. 委員會審閱了有關香港面對的外在和內在風險的定期資料文件。委員會獲悉,外圍環境越趨波動及不明朗帶來一定的風險。委員會成員特別關注日本經濟持續疲弱。他們留意到,雖然自亞洲金融危機以來區內經濟體系與日本在投資和銀行借貸方面的經濟連繫已大幅減少,但日本在區內仍然有重要的影響。日本對區內構成的主要風險看來是一旦日圓迅速轉弱,可能會引發區內貨幣新一輪的競爭性貶值。儘管香港的貨幣發行局制度已充分顯示港元匯率對這些事件的抵禦能力,但本地利率仍有可能會面對短暫的上調壓力,而且如果區內貨幣兌美元持續貶值,亦可能會使香港再次出現通縮壓力。

5. 香港內部方面,委員會成員審閱了一項有關股票市場走勢,特別是3月及4月初的顯著調整,對經濟的影響的分析。委員會成員獲悉一項評估結果,就是到目前為止股票市場下挫對經濟增長應只有輕微的負面影響,而對銀行體系則可能沒有甚麼影響。

 

外匯儲備政策

6. 委員會考慮了一份為香港設定最適中的外匯儲備水平的適切性及可行性討論文件。委員會成員同意,這課題過於複雜,難以在單一會議中得出結論。因此,委員會建議就有關問題作進一步研究及商討。

 

利率掉期的運用

7. 委員會考慮了一項利用港元利率掉期合約以減低發行長期外匯基金債券的成本的建議。委員會成員得悉,1998年9月推出鞏固貨幣發行局制度的技術性措施對發行新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作出了限制。然而,為了促進市場發展,金管局於1999年6月透過取代較短期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恢復發行10年期外匯基金債券。由於港元收益率曲線向上傾斜,而且與美國國庫券的收益率差距也隨覑年期上升有擴闊趨勢,長期外匯基金債券的比例增加會令利息成本增加。其中一個減低利息成本的方法就是讓金管局進行港元利率掉期交易,而這些掉期合約的期限與已發行外匯基金債券的期限會是一致的。

8. 考慮過上述方法可能帶來的益處及潛在風險後,委員會支持運用港元利率掉期合約減低發行外匯基金債券的成本的建議。委員會成員留意到這些掉期交易涉及的數額不可能會大至足以對市場收益率構成實質影響。委員會又建議有關利率掉期合約應付或應收利息淨額以及重估收益或虧損應包括在貨幣發行局帳目內。

 

檢討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以及指定債務工具之間的互換安排

9. 委員會考慮了現有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與指定債務工具之間的互換安排是否應廢除或設立上限的問題。委員會成員得悉,指定債務工具包括由地下鐵路公司、機場管理局、九廣鐵路公司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透過金管局安排的債券發行計劃發行的債券。按照1998年9月為鞏固貨幣發行局制度推出的技術性措施,在措施推出後發行的指定債務工具不再是可供於貼現窗借取流動資金的合資格債券,原因是指定債務工具與貨幣基礎的組成部分不同,它們並沒有美元資產作為支持。但由於指定債務工具與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之間的互換安排,因此存在一個漏洞,就是指定債務工具的持有人可產生額外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沒有正常的支持安排),以用作在貼現窗借取流動資金。鑑於未償還指定債務工具的總額增長迅速,委員會同意現在是適當時候就指定工具與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之間的互換安排作出檢討。

10. 委員會建議應就可互換的指定債務工具設定總額上限。委員會成員認為可互換指定債務工具的未償還總額應以現時的水平(即約150億港元)為上限。這些可互換指定債務工具的數額會隨覑工具到期而逐漸減少。委員會成員獲悉,因互換安排而產生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可由現有支持組合提供的緩衝作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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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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